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结婚之后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通常夫妻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可能会购买房产,但此时购买房产的情况也是比较复杂的,就包括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子女名下。也有可能是一方支付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况。那通常结婚之后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存在两种情况
  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买房还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另一种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我们来据他看看这两种情况下不同的判定方法。
  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以平分为原则。
  婚姻法新规: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因为现在很多家庭购买房产都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因此支付了首付款之后,剩余的房款需要按时向银行还贷才行。而对于夫妻结婚之后的房产,由于可能存在的情况比较多,因而处理起来自然就比较麻烦,不过也要先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后,日后夫妻离婚才能要求进行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和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为过失造成患者人身受到损......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通过抚养费的形式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有哪些?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有哪些?1、目的为规范及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使公司合同评审规范化、合理化。2、范围因公司经营业务需求而产生的经济合同均......


·法定继承人证明找谁开?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者,法定继承人按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想要依法获得被继承人的财产,继......


·故意杀人未遂是怎样的
      去杀人结果人没死,这就是通常理解的杀人未遂。那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未遂是怎样的?故意杀人未遂没能致使他人死亡,结果较故意杀人既遂为轻,量刑......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来说这个合乎法定和约定的解除情形就解除。你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递交辞职书)并做好......


·占有改定能发生善意取得吗
      占有改定能发生善意取得吗占有改定不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适用占有委托物,不适用占有脱离物,占有脱离物是指非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丧失占有的物,比......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怎么判刑?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怎么判刑?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不胜任工作的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对员工有所规范有所保护,并且重点在保护。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也有所规范,有所授权,但重点在规范。即便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前提下,单位也应......


·诈骗案两次退侦后怎么处理?
      诈骗案两次退侦后怎么处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


·怎么样才会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
      (一)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客体要件飞机等航空器,不同于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其运行速度是其他交通工具所无法比拟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