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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现下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实践中劳动者不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未提醒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领取劳动报酬这样的现象存在很多,这就是事实劳动关系, 那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的我们为您收集了下面一些知识。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一、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20]12号)
  
  (一)第一条规定劳动关系成立需要同时具备的情形,即: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第二条则规定了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及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社会生活中情况复杂,判断事实劳动关系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较困难,要想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需要了解什么是劳动关系、了解清楚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清楚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有一定的法律常识,在遇到问题时可以迅速做出判断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得及时、全面的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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