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怎么办?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怎么办? 一、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债权人因为债务而采取过激方式,如采取恐吓、暴力等手段讨债,威胁到债务人的生命安全,影响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时,债务人可以采取报警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三、债务人没钱还债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 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 《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 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 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四、债权人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吗?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 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 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 上的抵押权。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的情况下,债务人应选择报警求助警方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债务人在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应与债权人和平协商,通过抵押等其他方式清偿债务。而债权人也应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可发生过激的行为以免触犯法律。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


·著作权的获得方式?
      著作权的获得方式有哪些一、著作权的获得方式有哪些主要可分为注册取得和自动取得两种。(1)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也叫登记取得,是指以登记注......


·一周岁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周岁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一岁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改名字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更改.挺麻烦的.你想更改身份证的名字,首先要更......


·一审二审法官会沟通吗
      一审二审法官会沟通吗一、一审二审法官会沟通吗事实上,一审二审法院的法官一般不会直接沟通,但在二审过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审的相关资料,会进行调......


·我国如果卖房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我国如果卖房委托公证怎么办理(一)、办理房屋授权委托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去办理房产证,必须房主本人去吗?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带什么资料?1、本人亲......


·专业劳动仲裁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专业劳动仲裁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律师本人都是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国家才允许其从事律师这一职位的。律师的种类分为很多种,其中涉及......


·汽车交强险是多少
      汽车交强险是多少钱机动车均需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交强险的最终价格由基础保费、基础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等决定,不同种类的汽车......


·小规模纳税人名称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名称是什么一、小规模纳税人名称是什么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犯罪同案犯没全部抓到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吗?
      一、同案犯没全部抓到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吗?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


·一、交通事故死4人伤13怎么判?
      一、交通事故死4人伤13怎么判?交通事故死4人伤13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样的结果肯定是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刑法中对交通肇事罪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