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公司找理由开罚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找理由开罚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公司找理由开罚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找理由开罚单辞退员工,属于变相辞退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辞退员工应当根据实际的原因来认定,具体情况下还需要向员工说明辞退的原因,涉及到强行辞退的显然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的,但如果是员工本身存在违法的行为,那么在公司可以举证的情况下,就不存在支付赔偿的情况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精神病人写的放弃继承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精神病人写的放弃继承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精神病人写的放弃继承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精神病人写的放弃继承协议是无效的,因为精神病人是无民......


·2023年商标续展需要多久?
      2023年商标续展需要多久?一、商标续展需要多久?商标续展商标局会下发两个文件,45个工作日下发商标续展受理通知书,4-6个月下发续展证明,续展证......


·钢结构易发生的工程事故有哪些
      钢结构易发生的工程事故有哪些钢结构的事故按破坏形式大致可分为:钢结构承载力和刚度失效;钢结构失稳;钢结构疲劳;钢结构脆性断裂和钢结构的腐蚀等几种......


·一、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一、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债的关系在本质上就是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二者是同时存在的。生活中,这些关系可能与我们息息相关,可能很多时候我们......


·债权人免除债务后能否撤销?
      债权人免除债务后能否撤销?一、债权人免除权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5项之规定,债权人免除债......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一、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取保候审并不影响结案,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需要逮捕或者......


·中止审理羁押期限超期了怎么办?
      中止审理羁押期限超期了怎么办?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中止审理,每个阶段都有最长羁押时间,如果超过时间又没有合法理由,家属和本人以及律师可以申请变......


·醉驾公安局会通知单位吗?
      醉驾公安局会通知单位吗醉驾和单位没有直接关系,通常不会的,但即使不通知,单位早晚也会知道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


·提起劳动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
      提起劳动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一、提起劳动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1、原、被告、第三人基本......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挪用公款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就不能认定过程此罪。而在实际定罪的时候要求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