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什么是缺席判决

原告和被告都可能因为故意或因其他阻碍无法按时出庭,原告或被告不出庭法院会不会判决?任何一方不出庭都会按缺席判决其败诉,因此在诉讼时间到达时一定要及时出庭,否则之前为案子所做的努力都会白费。无法出席时可请律师代理。而到庭的人事先准备的资料可在诉讼程序中派上用场。一、什么是缺席判决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缺席审判只能适用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不能缺席审判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哪些案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1、原告无故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2、法院裁定不准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3、被告依法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经法院立案后公告传唤,公告期满后,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6、离婚案件中,原告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传唤仍不到庭的,经开庭审理,可缺席判决。原告或被告不出庭法院会不会判决?会判决而且是到庭的一方胜诉。不到庭叫做缺席判决,是属于可以直接判决出结果的类型之一。判决后有赔偿问题仍不出现并履行的可能要强制执行。判决后会发出公告,若是当事人不服,仍有上诉的机会,但要在期限内完成,有需要可以在本站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妻子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离婚时
      妻子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重婚罪判多久 如何处罚重婚罪
      重婚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罪名,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配偶具有重婚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自己去法院提......


·没结婚孩子抚养费用是否需要支付?
      抚养孩子,对于父母来说,是必须要承担的一项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如果是离婚的情况下,对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进行支付抚养费的。可是,如......


·工厂辞退快退休员工的规定是什么?
      工厂辞退快退休员工的规定是什么?工厂辞退快退休员工的规定是需要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进行经济补偿金,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


·批捕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一、批捕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措施有几种
      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措施有几种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


·银行利息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银行利息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银行利息的计算方法是:1、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基数应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限届满止债务人应支付权利人总额......


·土地使用证过户协议书是怎样的?
      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是由专门的部门出具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要使用土地的企业和个人都需要申请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才能够使用土地,关于土地使用证过户......


·晚婚晚育假期到底有多少天
      晚婚晚育假期到底有多少天晚婚晚育假期有多少天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假的规定,各个地区也相继取消了晚婚晚育相关规定,1、婚假的内容规定在《......


·家庭主妇离婚财产怎么分?
      家庭主妇离婚财产怎么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民事诉讼从立案到开庭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从立案到开庭多长时间?一、民事诉讼从立案到开庭多长时间?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开庭一般要30天左右,具体看什么案件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大概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