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贩毒向他人提供毒品怎么进行处罚?

一、贩毒向他人提供毒品怎么进行处罚?根据刑法第355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该法第34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该条规定的特殊之处在于该条规定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2项的规定,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向他人提供毒品行为,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毒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非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毒品,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向他人提供毒品行为的构成包括四个方面:(一) 行为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二)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毒品的行为。其次,必须是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即向他人非法提供的毒品数量少、次数少,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等,否则,以《刑法》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罪论处。(三) 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毒品的人。如果是一般人员向他人提供毒品的,由于其必然是非法持有毒品而应以非法持有毒品行为定性。(四) 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他人吸食、注射毒品i而有意为其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毒品,以供其吸食、注射。如果行为人以牟取利益为目的,应以贩卖毒品罪论处;或者是为了引诱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而无偿提供毒品的,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将毒品提供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医疗事故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我国无论是贩毒还是提供毒品都是属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对于该犯罪行为我国的处罚力度非常之大,并且对犯人的量刑以及判决都是非常严重的。去体贩毒会被判处何种量,需要根据其贩毒的实际数量来进,一般来说提供毒品的话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装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装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核名: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在工商局内部网上检索是否有......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如果具备实施条件......


·当事人起诉离婚用请离婚律师吗?
      如今男女双方离婚的原因很多,其中主要还是因为感情破裂。夫妻决定离婚后,可以尝试协议离婚,这样比较省事。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在现代社会,您都知道在农村存在着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在现实生活中......


·聚众打架斗殴一般关多久
      聚众打架斗殴一般关多久一、聚众打架斗殴一般关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


·一、醉驾是不是当场直接送去看守所?
      一、醉驾是不是当场直接送去看守所?醉驾不是当场直接送去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


·1、保护现场
      1、保护现场,不要挪动车辆和受伤人员;2、初步判断现场责任;3、122报警;4、全责方致电自己的保险公司出险;5、双方协调是否需要快速理赔;6、如果警......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认定犯罪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


·重婚案附带民事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重婚案附带民事起诉法院会受理吗?一、重婚案附带民事起诉法院会受理吗?重婚案附带民事起诉法院一般是会受理的,重婚罪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重......


·国家赔偿2年后能否申请?
      当国家行为出错,国家也逃避不了担责以及赔偿受害人。但是国家赔偿性质特殊需要受害人自己申请才能获得赔偿,当事人也许会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及时申请,......


·肌肉损伤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这个要看损伤程度了,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是可以的。伤残鉴定需要: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