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供水违约金收费规则对违约金是怎么收费的?

供水违约金收费规则对违约金是怎么收费的?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30条、《城市供水条例》第35条的规定:用户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供水企业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应当进行必要的催告。供水企业在合同中规定自逾期交纳水费之日起“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既未经过审批也未进行必要的催告,违反了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涉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根据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第四百八十八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纳水费。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暂停供水。二、法定与约定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供水供电公司是不得随便停止向使用户提供相应的资源的,并且如果是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司配合拆迁或者是征地机构进行胁迫或者是强制拆迁的,被胁迫户可以要求供水供电等的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行为之诉和合同违约之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到开庭时间是多久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到开庭时间是多久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是什么?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是什么?一、建筑工程怎么结算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


·车祸后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
      现在在生活中基本每家都会有一辆车,每当节假日的时候都会开出去游玩,但是在这时候也是车流的高峰,也是最容易发生车祸的时候,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的相关规定
      合同的管理工作也是合同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良好的合同管理和备案制度的建立,会使合同更加高效、合理的管理和发挥它的作用。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的哪些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的哪些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必须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才......


·司法鉴定伤残等级重新鉴定需要在什么情况下
      您知道在医疗事故纠纷中,为了被害人和肇事人公平、公正的解决纠纷事件,确定赔偿标准,患者一般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情况做个等级报告,作为赔付......


·国际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
      国际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对国际商标续展费用是1000元,在宽限期办理的,额外加上250元。这笔钱在当初办手续的时候就要缴纳清楚。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而醉酒开车的危险程度则更高,为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而醉酒开车的危险程度则更高,为了杜绝醉酒开车的现象,我国已将醉驾入刑,醉驾当事人被抓获之后,将会面临刑事上的处......


·工伤认定期限超过怎么办
      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规定的期限为事故发生后的30日。不过要是受伤职工提出认定申请的话,则期限为事故发生之后的一......


·破产清算组能卖房子
      破产清算组能卖房子一、破产清算组能卖房子?根据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规定,该破产企业的清算组具有与他人签订民事合同的能力。因为企业被宣告破产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