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买卖不破租赁之诉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一、买卖不破租赁之诉的诉讼费由谁承担?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二、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瑕疵包括哪些?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据此,“买卖不破租赁”精确地理解为“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更为准确些。2、是否适用于“动产”。如果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的动产也适用第 229条,将不利于财产的流通,有悖于现代民法的宗旨。因此《合同法》第229条中租赁物一词,应限定于不动产,如房屋等更妥。但司法习惯是这样做,但也没有法律条文明确。3、买卖不破租赁与抵押权竞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以抵押财产出租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优于租赁权,租赁关系因抵押权的实现而解除。4、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指在同一标的上同时存在财产保全和租赁,二者在效力上发生冲突的情形。若租赁先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当然地适用于债权人,对债权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因为承租人在承租时并不能预见到将来租赁物会被查封。若租赁后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并不适用于债权人,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查封的目的是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承租的房子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契约,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买卖不破租赁是只有不动产才能适用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之后,买受人与承租人之间是不需要另外签订租赁合同的,不动产的承租方需要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向不动产的买受人缴纳租金,但是如果是不动产的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由卖方继续收取租金的除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二手房贷款利率有以下三种计算方式:
      二手房贷款利率有以下三种计算方式:1、等额法的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贷款本......


·欠钱不还怎么办只有电话号码了?
      欠钱不还怎么办只有电话号码了?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办理有什么手续?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办理有什么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


·一、违法辞退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
      一、违法辞退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违法辞退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信用卡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
      一、信用卡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行驶证有效期过期了怎么办?
      行驶证有效期过期了怎么办机动车行驶证到期需要在有效期满之前90日内参加机动车审验。1、非免检车主携带委托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到检测地机动车检......


·用人单位招聘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满足一定时间后,合同到期
      用人单位招聘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满足一定时间后,合同到期,为了合同条款的继续顺利履行,需要续签相关合同,继续履行有关的义务,享受相应的劳......


·盗窃多少金额负刑事责任
      一、盗窃多少金额负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


·一、醉驾判拘役会不会取消养老金?
      一、醉驾判拘役会不会取消养老金?醉驾判拘役是不会取消养老金的;按照《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如下。(一)不符合......


·公务员停薪留职新政策是什么
      一、公务员停薪留职新政策是什么?人社部公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