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醉驾判拘役会不会取消养老金?

一、醉驾判拘役会不会取消养老金?
  
  醉驾判拘役是不会取消养老金的;
  
  
  按照《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二、醉驾怎样处罚?
  
  醉驾不仅要被吊销驾证,还会被判刑,依照规定,醉驾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肯定是会受到刑事的处罚,在处罚的期间所享受到的国家待遇都会停止,包括养老金;但不会对养老金进行取消,只要在服刑完成了之后同样可以再次的享受到属于自己的权利,所以,喝酒是不能开车的,这不仅是为了保障到自己的安全,而且也让他人身体不受到伤害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企业注册资本金缴纳规定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金缴纳规定是什么企业注册资本金缴纳规定是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


·房产继承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房产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留下的房产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过程。在我国,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


·不可撤销信用证怎么用
      不可撤销信用证怎么用一、定义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或议付行等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只......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协商、向行政卫生部门提出调解请求、向法院起......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是怎样的规定的?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会对共同的房产进行分割。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可以协议处理,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给双方一个公平的结果......


·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
      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一、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可以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10年,10年之后如果还要继续使用的话,就需要及时办理商......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是谁?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诉讼主体资格是谁?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


·信用卡诈骗立案管辖地的范围是哪里
      随着技术的发展,出现了许许多多科技设备,在支付方面,也有了创新,人们不再是只用货币面对面交易,比如信用卡。信用卡的推广大大便捷了什么的日常生......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 ?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一、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附义务赠与合同的义务是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应该履行的一项义务。它应符合以下几个......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


·欠款诉讼时效规定以及延长时效的措施
      欠款诉讼时效规定以及延长时效的措施在以往的很多欠款案例中产生的纠纷与欠条的诉讼有效期离不开关系。究其缘由主要是因为欠款时没有规范写好欠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