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离婚短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一、离婚短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一)此房产由一方当事人出资购买,对方当事人对房产没有任何的贡献价值,这种个情况下,不管房子是两人结婚之前购买,还是两人结婚以后购买的,因为是一方自己出钱购买的,因此房产只是一方的财产,房产的增值部分也只能出钱购买房产那方当事人的财产。(二)该房产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出钱购买的,那么离婚的时候应当把该房产按照共同财产去分割,关于增值那一部分的价值也不用单独的来计算。(三)该房产是一方购买,对方一起还的房贷,这时候要考虑房产的增值部分,在婚姻关系解除的时候,法院会根据需要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及照顾女方的原则,来分割增值部分的价值。二、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第一条原则,财产分割采取双方平等的原则。也就是离婚的时候,我国法律根据平等的原则来分割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债务,这条原则体现的公平公正,但是具体的案件还要做具体的处理方案,此条原则可以作为判定参考。第二条原则,财产分割要保障妇女和照顾子女的一方利益。可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将重要的财产,比如房产这一类判给女方或者是照顾子女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适当的多分给女子这一方或者是照顾子女这一方当事人。同男子来比较,女子在生活能力上都要相对弱一些,我国法律也是为了照顾女性才制定了这一规定,女性更需要社会的关爱,特别是离异的妇女以及要抚养子女的妇女。第三条原则,分割财产的时候,要对双方的需求性进行参考。不同的财产要被双方分割,其财产对当事人的经济价值很重要,根据双方对财产种类的需求加以分割。涉及到有些财产不能分割的情况,财产的受益方应当给予对方当事人相应的经济补偿,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情况认定必须结合夫妻对共同财产的认定情况来确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但对于一方财产是不可以分割的,所以如果房产只要在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无证驾驶撞人重伤怎么判刑?法律如何规定?
      无证驾驶撞人重伤怎么判刑?法律如何规定?想要驾驶机动车辆,咱们都知道必须要取得驾驶证,这样一来不仅是因为对于驾驶技术有了充分的了解,而且对于......


·个体户偷税漏税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个体户偷税漏税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


·同桌的酒友和同车人何种情况下担责?
      同桌的酒友和同车人何种情况下担责?1、强迫性劝酒,或在对方已告知自己要开车,仍劝其喝酒;2、明知司机已喝酒,却没有彻底劝阻,“彻底劝阻是指得......


·一审判决后二审什么时间开庭
      一审判决后二审什么时间开庭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


·面对家庭暴力我该怎么办
      面对家庭暴力我该怎么办我国法律法规对这类问题也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遇到家庭暴力时,一般可以有以下做法:1.请求调解......


·刑事案件判决后,可以再提民事诉讼吗
      现行有效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已经没有刑事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操作空间,特别是对于盗窃、诈骗类犯罪,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另行提起民事......


·商贸企业退货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贸企业退货协议的格式是什么商业贸易合作的过程当中,其实双方在刚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其中关于退货也是有所提及的。不管退货的原因是什么,在双......


·遗嘱继承给别人合法吗
      遗嘱继承给别人合法吗一、遗嘱继承给别人合法吗1、遗嘱写把遗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是合法的,遗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是遗赠。2、遗嘱人......


·外伤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什么
      民事纠纷问题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来解决的话,那么就只能采用司法的途径来解决相关的纠纷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其中属于伤亡情况的话,还会对伤情进行鉴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判几年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判几年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