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离婚申请财产冻结多久时间?

一、离婚申请财产冻结多久时间?
  
  
  离婚申请财产冻结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需要等案件审结后如诉讼结束、判决生效即可解冻。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的现实危险。
  
  
  二、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后,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裁定解除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为了平等地保护当事双方的权利,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也可以担保公司提供诉讼担保的形式,向法院提供担保。
  
  
  3.裁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财产保全,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财产保全,情况紧急,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原因:
  
  
  第一、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
  
  
  第二、 被申请人依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第三、 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第四、 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成立,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第五、 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离婚时如果发现一方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隐瞒虚报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有权向司法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对夫妻的财产进行冻结,以避免在离婚时财产分割不合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需要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签订具体的离婚协议并执行后才可以解冻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法律上虚假诉讼构成诈骗罪吗
      法律上虚假诉讼构成诈骗罪吗?虚假诉讼不构成诈骗罪,构成虚假诉讼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


·取保候审期限的法律规定细则
      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


·自诉公诉案件的立案机关是一样的吗
      自诉公诉案件的立案机关是一样的吗?自诉公诉案件的立案机关是不一样的,自诉案件的立案机关是人民法院,公诉案件的立案机关是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中的......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三方面的问题需要处理清楚,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而其中子女的抚养问题就是最棘手的,尤其是在双方发生争......


·小叔子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小叔子欠钱不还怎么办理遇到欠钱不还,经多次催讨还是无效的时候,应该搜集欠款不还的具体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准备主要是:起诉状,......


·在工厂上班有职业病了不做了公司怎么补偿?
      在工厂上班有职业病了不做了公司怎么补偿?在工厂上班有职业病了不做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


·被告离婚过错赔偿如何提出条件
      被告离婚过错赔偿如何提出条件(一)、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


·民法典涉及合同法的方面和原来有哪些
      民法典涉及合同法的方面和原来有哪些不同的地方?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和《合同法》将被废止。那么,《民法典......


·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工程建设所签订的合同中,发包方是支付工程款
      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工程建设所签订的合同中,发包方是支付工程款的一方,而承包方是承担工程建设的一方。诸如此类合同的订立,涉及范围广并且条款多。......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变更?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规定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