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是损坏房子及其配套措施。如果出租人无理由不退押金是违法的,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押金作用,如,没有缴纳适用住房期间约定需要缴纳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等费用,房东可以从押金扣除以上费用,从而减少自己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二、如何避免房东不退押金?想要避免房东不退押金,租户需要找正规中介公司租房,并在租住期间注意爱护屋内的设施。1.通过正规中介公司租房由于房东直租,不需支付(或少支付)中介费,且房款支付方式灵活(押一付一等),吸引了很多租户。但房东直租,可能会面临合同内容不明确等问题,因此建议大家租房时选择正规中介公司,签署住建委统一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2.签署租赁合同时,查看关于“押金退还”的条款租户在与房东签署租房合同时,应该注意商定好押金缴纳及退还的细节问题。3.爱护屋内的物品及设备租户只有妥善保管屋内设施,交清水电等费用,在租期结束时,才能收到所交的押金。房屋租赁时,是否需要支付押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法律不干涉。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应当按约定支付。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押金。押金是在担保法里面规定的,如果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房东就不能扣押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最新揭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规定
      抢夺是出其不意的夺取受害人的财物,此时虽然会伴随着一定的暴力行为,但是程度却是轻微的,而受害人没有反抗主要也是因为太出乎意料,还没有反应过来......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被继续拘留的时间最长期限为15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子女抚育费根据双方自行协商而定
      子女抚育费根据双方自行协商而定,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


·诉讼期标的的笔误如何处理
      诉讼期标的的笔误如何处理一,诉讼期标的的笔误如何处理1、如果法院尚未立案的,可以直接与法院联系,将错误的诉状换回来。2、如果已经立案的,......


·私营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法律如何规定
      私营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法律如何规定在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下,可能有很多人都跃跃一试,想要开办个私营企业,政府对此都是大力支持的,也在相关法......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


·未被继承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未被继承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


·民事诉讼前的准备阶段内容怎样?
      民事诉讼前的准备阶段内容怎样?民事诉讼法,就是指国家在制定或者是认可的调整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等在当......


·一、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给多少?
      一、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给多少?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出现商标侵权的如何打假?
      商标侵权打假很重要的就是制作投诉书、起诉书并向相应机关递交,请求对侵权行为实施打击。这是打击侵权行为中最重要的步骤。投诉书(起诉书)的制作水平......


·拐卖儿童的团伙作案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的团伙作案规定是什么?拐卖儿童的团伙作案规定是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