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
  
  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进行非全日制的工作时,与这类用人单位制定口头协议即可,不需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积极的约定这类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发生劳动权益纠纷时,可以要求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审理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有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对企业进行改制,那么在企业改制的情况下,企业就要对企业当下的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的处理,但是劳动关......


·我国教师拘役是否开除公职
      教师在我国飞速发展的状态下,为我国贡献了不少的力量,总体来说,我国的教师队伍素质还是比较高的。但是,任何情况下都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也......


·如何申请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怎么宣告?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


·成立犯罪中止要件有哪些
      成立犯罪中止要件有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1、进出......


·老赖农村唯一的住房能否执行吗?房产如何处理?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


·先收款再打借条还是需要先写借条再借钱?
      先收款再打借条还是需要先写借条再借钱?一、先收款再打借条还是需要先写借条再借钱?先收款再打借条还是需要先写借条再借钱都是合法的,只要借条的......


·如何开公司用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我们是租房来开公司的,到工商局进行公司备案的时候,工商局需要我们提供一份开公司用的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如何开公司用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和条......


·最高院关于寻衅滋事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寻衅滋事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是什么?很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和一些不法分子寻恤滋事有关,这些人在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起到了很坏的作用......


·淮滨县车祸残疾赔偿金咋计算?
      一、淮滨县车祸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驾驶员伤亡率非常之高,对于交通事故发生,驾驶员是被评判为个人交通肇事者还是为单位驾驶员交通肇事者?这两类身份角色略不一样,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