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吗?

  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吗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这些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与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一样的。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一种常态化的劳动合同,不是无终止时间的合同,不是“终身制”、“铁饭碗”,不会导致用工制度僵化。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上述规定,主要是针对劳动用工中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突出、劳动合同1年一签、甚至1年几签的情况较为普遍而作出的,目的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认同感,提高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现在,在许多国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成为普遍的合同形式。
  
  
  从用人单位长远发展来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运用得当,也能给用人单位带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员工、提升团队凝聚力等效果,从总体上评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利益大于风险。
  
  
  综上所述,就算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在更要遵守公司规定,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如果出现遗憾中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那么单位也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不用作出相应的赔偿,当然双方也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总结: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吗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申请工伤认定手续费一般要多少钱?
      申请工伤认定手续费一般要多少钱?工伤认定是不需要收费的,如果是认定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是需要缴纳鉴定费的,但是可以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可以执行吗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通知》(法[2012]151号),可以进行“现状处置”。处置时应在拍卖公告中披露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现状及土地性质,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


·夫妻养老保险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养老保险算共同财产吗?养老保险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补偿员工吗?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补偿员工吗?1、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补偿员工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是对员工权益有损的。下面为大家简述下,公司合并或分立,劳动者应注意的事项。2、法......


·一、遗产继承一定要死亡证明吗?
      一、遗产继承一定要死亡证明吗?遗产继承必须要提供死亡证明,因为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去世后开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


·购销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购销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其实关于合同的大体格式,在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不是特别的清晰,有时候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只是大概的交代了一下双方的合作事项,但是对于合同当中一些比较重要的条款都......


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