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委托合同到期后未续约是否终止 生活中律师和自己的代理人之间

委托合同到期后未续约是否终止
  
  生活中律师和自己的代理人之间就属于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关系的形成,有些时候也需要书面合同来进行约定。而且委托关系不仅仅发生在律师和代理人之间,生活当中的委托关系也是非常多的。在委托合同当中都约定的有合同的期限的,有些合同到期以后可能没有续签,那么委托合同到期后未续约是否终止?
  
  一、委托合同到期后未续约是否终止?
  
  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的到期续签的条款,如果没有,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2、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委托合同的终止后果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我国是有着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委托合同到期后未续约的话,委托关系就自然终止了。所以我们要提醒被委托人,由于委托合同已经到期,所以建议合同快到期的时候就要及时联系一下当事人,看对方是否要续约,如果不续约的话,自己最好不要再行使委托合同当中的相关权利,避免发生法律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不小心泄露商业机密怎么办?
      不小心泄露商业机密怎么办?不小心泄露商业机密会被要求支付罚金或者是经济赔偿金,违反保密协议首先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又可以分为违约责任......


·处理劳动关系认定中的问题的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环境中常见的关系,因而也得到社会人士的普遍关注。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国家机关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地......


·醉酒驾驶会判刑吗?
      会的。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


·专业工程发包范围有哪些
      专业工程发包范围有哪些?对于专业工程项目有承包方就会有发包方,双方各自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对于工程的承包方一般都是工程的施工方,有关工程的......


·公司融资股价会涨吗?有多大影响?
      公司在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后,会考虑扩大规模,公司自身资金如果短缺,就会面临融资的情况。需要考虑的是,公司融资对自身的股价有什么影响?公司融资股......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


·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一、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有下列情形之......


·校园非法网贷定义是什么?
      大学生在正常上学的过程中因为购物需要却缺少资金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校园贷的宣传,一般受过法律教育的学生都会对此保持警惕并且不会轻易地被所谓的低......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每一种犯罪都规定有立案标准,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那个标准,才会被评价为犯罪。那么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如果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就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受伤的职工,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问题。要想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就得先......


·行政处罚听证包括哪些内容及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包括哪些内容及程序?在现行行政机关工作当中,如果行政人员及机关遇到处罚及各项奖励日常,都需召开行政处罚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并对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