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保险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保险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和保险保障意识的增强,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务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绝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的接触了解、甚至有了直接参与保险业务的经历,机动车辆办理上牌手续时购买的车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养老医疗保险、外出游玩时购买车船票或景点门票中包含的意外险等等,可以说保险已进入了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么,如果保险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保险到期怎么办
  
  1、终止合同。
  
  2、持保险单发票以及相关证件办理续期的手续。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二、什么是保险合同的效力
  
  保险合同的效力,指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依据保险合同,享有的一定权利和负有的一定义务。享有权利的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取得该项权利,负有义务的人应当履行该项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来说,保险合同的效力
  
  1、投保人负有缴付保险费的义务;
  
  2、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
  
  3、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危险通知义务;
  
  4、减灾防损的义务。
  
  (二)对于保险人来说,保险合同的效力
  
  对保险人来说,保险合同的效力,指的是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承担的义务。包括:
  
  1、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
  
  2、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范围;
  
  3、履行赔偿或保险金给付的期限。
  
  三、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
  
  保险合同终止除当事双方主动解除外,还有以下法律事实可以导致其效力终止:
  
  1、保险合同的约定期限届满;
  
  2、保险人履行了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3、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或全部损失;
  
  4、《保险法》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的原因:
  
  (1)财产保险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被保险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
  
  (2)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
  
  (3)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
  
  (4)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
  
  综上所述,关于保险合同到期了怎么办的问题,主要包括两种处理结果,即合同终止或续期,保险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都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权利义务,没有异议和纠纷,且双方均未主动提出继续签约或就续约事项双方没有协商达成一致的,保险合同在期满后自动终止。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离婚财产纠纷的相关问题是怎么样的?
      离婚财产纠纷的相关问题是怎么样的?一、离婚财产纠纷的相关问题1、婚前财产形态变化双方对婚前个人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


·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法律上有很多概念看似不同但是很难区别,比如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常常把这两个罪名进行混淆的,针对这个问题,......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有哪些?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有哪些?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适用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安机关侦查的规定,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


·福建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最高法就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但说实在的,在我国不同的省市,因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就导致同样的数额在不同的地区......


·信用卡诈骗新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新刑法中的各项规定也是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对于信用卡诈骗的认定也是有了新的规定,对于使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人,根......


·如何办理农村五万扶贫无息贷款
      一、如何办理农村五万扶贫无息贷款办理农村五万扶贫无息贷款的流程:向户口所在地社区(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或者就业和社会保障所)提交申请;等待担保......


·抵押质押的区别在我国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为了给债权人提供相应的保障,那么债务人有的时候会提供相应的抵押或者是质押,但是您通常情况下,对于抵押房屋这种保障方式是......


·男方要女儿抚养权怎么办?
      很多离婚案件中,孩子的争夺是重点难点,有些离婚夫妻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有些是都想要孩子,此时无法协商处理抚养权问题的,就需要起诉到法院,由......


·被监护人有没有选择权决定自己的监护人?
      被监护人有没有选择权决定自己的监护人?作为被监护人的子女有选择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签了劳动合同离职后不发工资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离职后不发工资怎么办?首先,可以找用人单位协商,其次就是去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如果还是不行的话,可以进行诉讼。1、没签劳动合同离职后......


·人伤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发生交通意外的时候,有些人可能就会涉及到交强险的一些赔偿。那么我们来为您讲述一下人伤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相关的标准,当人员伤亡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