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诉讼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民事类的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诉讼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民事类的纠纷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民间借贷纠纷亦是如此。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诉讼呢?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诉讼,举证环节都是非常重要的,当事人只有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才有可能胜诉。那么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怎么举证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诉讼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怎么举证?
  
  在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当事人举证应提供以下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至少一种)。
  
  1、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
  
  2、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抵押物登记情况的证据;
  
  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
  
  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合同、质押动产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付的证据,以依法应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还应提交出质登记的证据。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1、证明贷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已向借款人提供合同项下借款的凭证,如借款借据等。
  
  2、证明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如银行进帐单、现金缴款单等。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1、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和利息数额的计算清算,包括:借款人还本付息情况的明细清单、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应注明计息时段及适用的利率标准)。
  
  且如果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的起因在于债务人到期不肯偿还债务,那么您就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向法院起诉。此时您需要格外重视对证据的收集,因证据的齐全与否能决定您能否在诉讼中胜诉。如果您对于收集证据的问题有不了解的地方,要及时向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以获得更完美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湛江抚养费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湛江抚养费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走私罪数额认定是多少
      走私罪数额认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法律规定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


·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是我国法院处理案件时比较常见的,虽然没有民事案件普遍但是也是经常发生的,而且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会带来人身以及......


·建设项目审批
      一、项目定义:  本项目为全市建设系统与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集合,目前项目集中了16个部门、81个审批事项。二、受理机构:受理......


·员工意外死亡不属于工伤能报工伤吗?
      员工意外死亡不属于工伤能报工伤吗?不属于工伤就不能报工伤赔偿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


·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现实生活中,质押出现的情形居多。一方当事人......


·注册资本如何认缴
      公司注册认缴制度,不用再验资了,但是股东门要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有法律责任。认缴的不等于不缴,股东仍需要依照章程规定按期缴纳应该缴纳的注册资本。......


·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发生工伤后怎么办发生工伤后,及时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时间和资料要求进行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


·醉驾摩托车的定义
      醉驾摩托车的定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的内容规定可知,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关于醉驾摩托车行为的处罚,......


·网络诈骗56万缓刑可以判吗
      网络诈骗56万缓刑可以判吗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现在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依赖网络,经常在网上购物,聊天。有骗子看到了其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