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商品房的最长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品房的最长使用期限是多久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其实也就是获得了商品房的所有权,但此时需要按照规定了办理不动产权证才行,也就是说所有人可以对商品房永久的进行使用。但现实中由于商品房所占的土地还是属于国家,因此从土地方面来看,其实也就有了一定的使用期限。那一般商品房的最长使用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的最长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家规定:住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由于土地是国有财产,因此使用土地需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因此,当购房者付清房款,取得所购住房的产权证之后,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之内,购房者对所购的住房依法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出售、交换、赠予、抵押,也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期满(即70年之后),购房者需按规定提前一年提出续期审请,如果国家不在此地规划修建公路、机场、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应当予以批准,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同时购房者还应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
  二、如何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解决房地产纠纷的主要途径包括:(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地产纠纷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3)仲裁。仲裁是指房地产纠纷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由该仲裁机构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4)诉讼。诉讼是指房地产纠纷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以仲裁和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所作的裁决书和判决书是由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确认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房地产纠纷当事人有权选择解决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通常商品房的最长使用为70年,但如果此时属于商住房的话,则法律中规定的最长使用年限则为40年或者50年,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使用年限并不是从自己购买了商品房开始计算的,而应该是从开发商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农村离婚孩子怎么判才好
      农村离婚孩子怎么判才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


·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
      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鉴定结论属于我国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是能够在庭上提供证明的。不过您是否知道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呢?而实践中又该如何审查鉴......


·朋友圈卖假口罩犯法吗?
      一、朋友圈卖假口罩犯法吗?显然是犯法的,对利用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发布涉及口罩、消毒产品、防护工具等商品的广告中肆意夸大和编造......


·有组织犯罪是集团犯罪的最高形式吗
      一、有组织犯罪是集团犯罪的最高形式吗不是,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而有组织犯罪不一定是团伙作案。犯罪集......


·湖南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怎样的?
      在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交通事故各方利益。很多省市都有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规则办法,那么......


·有没有被批捕后取保出来的?
      一、有没有被批捕后取保出来的?存在被批捕后取保出来的,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在生活中,人防工程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国家针对人防工程是有相应的管理措施的。要......


·离婚抚养权再婚后还可以争取吗?
      离婚抚养权再婚后还可以争取吗?一、离婚抚养权再婚后还可以争取吗?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变更......


·公司法集团董事会的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法集团董事会的规定包括哪些?一、公司法集团董事会的规定包括哪些?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


·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一、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犯罪的人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但是有的人作为犯罪人的亲人或者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会帮助犯罪分子隐藏自己,避免被警察找到来逃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