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最高院抚养关系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最高院抚养关系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最高院抚养关系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拟制血亲家庭关系而产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教育义务(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养父母和继父母对养子女和继子女的抚养义务适用有关对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 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二、在我国怎样确定有无抚养关系?
  
  关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法律并无具体的规定,理论界亦有争议,但一般认为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被抚养人是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
  
  第二,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
  
  第三,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
  
  第四,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关于最低抚育期理论上有不同观点,但一般认为不低于三年。
  
  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双方才有可能形成抚养关系。
  
  三、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归母亲抚养。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抚养关系就是指在婚姻关系当中,或者非婚姻关系,和拟制血亲家庭关系而产生的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抚养关系是针对未成年人来说的。而且不一定抚养关系就只发生在父母和子女身上,有些时候外祖父母也可以对未成年人形成抚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13岁打架轻伤怎么判刑
      13岁孩子打人造成轻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处刑罚。如果是轻伤只有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是13周岁打人造成重伤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


·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是多久
      一般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证据确实充分,符合了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那么此时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同一级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待检察院审查之后......


·一、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如何分配?(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在......


·什么是著作财产权和演绎权
      什么是著作财产权和演绎权相信您都知道著作权吧,但是著作权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权利,包括了很多种,比如财产权和演绎权,但是很多人对于著作财产权和......


·租赁合同到期后占用费应该怎么计算以实际侵权发生的
      租赁合同到期后占用费应该怎么计算以实际侵权发生的时段内同类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租赁价格来确定占有使用费能够起到补足甲因乙之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违约金处置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违约金处置方法如何规定的?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违约金计算标准。2、当......


·另一方可以要求一方赠送的财物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其中一方会出于一些目的而擅自将财产赠送给他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一方赠送的财物吗?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


·教师醉驾被辞退合理吗?
      一、教师醉驾被辞退合理吗?合理,根据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


·强奸罪到法院如果女孩不出庭是不是不成立?
      强奸罪到法院如果女孩不出庭是不是不成立?强奸罪到法院如果女孩不出庭不是不成立强奸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一个强奸罪的构成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