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非公司法人包括哪些?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的区别

非公司法人包括哪些?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就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以盈利为目得,从事一些生产活动的人。非公司法人通常只从事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人,不以盈利为目得。那么非公司法人包括哪些?与公司法人的区别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非企业法人包括:
  
  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非企业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
  
  企业法人是以指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非企业法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其特点是:
  
  (1)主要从事非经营活动
  
  (2)不以营利为目的。
  
  非企业法人包括以下三种:
  
  (1)机关法人。
  
  (2)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都具备法人的基本要素,但两者有很大差别:
  
  (1)设立的程序不同。企业法人一般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依法向法人登记机关登记,即取得法人资格;而非企业法人是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或主管机关的行政命令而设立的。
  
  (2)设立的目的和业务活动范围不同。这是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的最根本区别。企业法人的最大特点是为营利而设立,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而非企业法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从事国家行政管理、社会科学卫生事业和学术研究、社会公益活动等。
  
  (3)终止的原因不同。企业法人终止的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依法宣告破产,即当企业法人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时,应依法宣告其破产;而非企业法人则不能以宣告破产作为其终止的理由
  
  非公司法人包括哪些?主要包括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等。它与企业法人有很多不同的地方,首先它们设立的程序,目的和活动范围不相同,还有企业法人可以以经营不当宣告破产,而非企业法人从事的工作不以盈利为目得,所以不能以破产为终止理由。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试用期内被开除公司要赔偿吗
      试用期内被开除公司要赔偿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


·肇事逃逸修车销毁痕迹会如何判刑?
      肇事逃逸修车销毁痕迹会如何判刑?一、肇事逃逸修车销毁痕迹会如何判刑?(一)刑事处罚: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


·故意杀人未遂一般判多少年
      故意杀人未遂一般判多少年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对未遂犯的处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害人怎么办
      受害人应该及时报警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刑事犯罪的,属于公诉罪,即使被害人没有报案,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另......


·子女的财产跟父母有关吗
      子女的财产跟父母有关吗?子女的财产跟父母无关,父母无权处分孩子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履行职责的......


·离婚协议书的要求有哪些
      夫妻要是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则就需要按照规定签订好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之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才能最终解除双方之间的关系。说到这个离......


·家庭财产分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家庭财产分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立协议三方(以下简称父母)(以下简称长子)(以下简称次子)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


·缓刑考验期的期限是多久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特殊劳动者需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特殊劳动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比如对于在华的外国人想要在中国工作的,必须先获取就业许可证或者拥有专家证......


·农村房屋征收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征收标准是什么?现在农村房屋的拆迁与征收可是一个热门话题,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农村房屋征收标准。许多人都关注自己得到的征收补偿是......


·无证驾驶被抓到了,怎么办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