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刑诉法管辖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中的有些惯犯具有一定的犯罪反侦查经验,为了增加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难度,妄图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和法律的惩罚,往往居无定所,频繁、流动作案,不仅给案件侦查造成阻碍,而且还会使多地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形成交叉和重复,为此,刑诉法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制定了相应的管辖规定,那么,刑诉法管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一、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
  二、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各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三、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别关注:“法律另有规定”一种是指虽然实体法上列为刑事案件,但在程序法上规定不需要侦查,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况。另一种是指法律规定应由其他机关或部门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有:1、人民检察院依法管辖的自侦案件;2、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3、军队保卫部门依法立案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案件;4、监狱依法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综上所述,关于刑诉法管辖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受理划分原则,其中,公安机关的立案管辖权一般情况下为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或者由疑犯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流动作案的管辖权为首次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民事诉讼状要求有哪些
      民事诉讼状要求有哪些一、概念解释诉讼状又叫“状子”或“状纸”是原告及他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形式,又称“起诉书”。一般说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


·一、重婚罪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认定规定是什么?重婚罪的认定规定是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


·构成三级医疗事故的情形为哪些
      构成三级医疗事故的情形为哪些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3、尿崩,有......


·一、房屋中介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房屋中介要签劳动合同吗?房屋中介不要签劳动合同,因为当事人跟房屋中介公司他所建议的并不是一种劳动关系,而是一种中介方面的一些事项,所以在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立案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个神圣的词,一般提起我们都是充满敬畏的,为了保障人们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最大程度的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让当自身权利......


·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多久才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颅脑
      交通事故颅脑损伤多久才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颅脑损伤一般是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伤残鉴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


·醉酒驾驶拘留几天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一......


·股票交易佣金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股票交易佣金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自从进入改革开放的新阶段以来,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是越来越高,于是投资成为了很多人的选择有的......


·债务人没钱还款打官司有用吗?
      债务人没钱还款打官司有用吗?债务人就算没钱没财产,及时起诉有以下这几大作用:1.解决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


·供应商偷税漏税违约责任的后果是什么
      一、供应商偷税漏税违约责任的后果是什么一般纳税人偷税漏税责任人的法律后果就是会被追究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实一般纳税人就是指营业额......


·注册商标续展的次数有要求吗
      注册商标续展的次数有要求吗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