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起诉离婚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一方在主动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提出离婚协议申请的时候,一般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会选择协议离婚,如果另外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一般的话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解决。麻烦一般起诉离婚手续费多少钱,另外在聘请律师帮忙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费用呢?
  
   一、起诉离婚手续费多少钱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诉讼的一方责任更大,而判决后财产的分割与此无
   二、请律师要多少钱
  计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
  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
  (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三、起诉离婚怎么缴纳费用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具体的起诉离婚手续费多少钱,是根据案件性质和涉及到的财产数额来定的。如果牵涉到财产分割的时候,要看具体的财产牵涉的金额。超出规定的部分的话,需要按照合规的比例进行缴纳诉讼费。另外如果聘请律师帮忙打官司的时候,律师费的话根据案件不同性质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故意犯罪的形态包括什么
      故意犯罪的形态包括什么一、故意犯罪的形态包括什么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


·办理质押贷款程序有哪些?
      办理质押贷款程序有哪些?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


·共有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流程是什么?
      共有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流程是什么?共有著作权转让流程包含以下几点:1.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2.到大厅办理转让手续二、......


·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
      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一、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动提出接触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相应......


·一、犯罪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期限限制?
      一、犯罪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期限限制?犯罪后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期限上面的限制和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都到场吗
      很多夫妻在打算离婚的时候往往都是优先选择协议方式的,而此时法律中要求协议离婚必须要是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解除婚姻关系。那在具体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


·甲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时间最久多长
      甲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时间最久多长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


·对于意向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对于意向合同有法律效应吗?对于意向合同是有法律效应的,意向合同主要是通过书面方式将双方合作思路明确记录下来,作为下一步谈判或者确定正式协议的......


·员工入职一个月未签合同合法吗,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中的一类,在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应立即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单位拒不签署的,职工有权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很多朋友不了解相关的......


·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
      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


·装修设计师猝死算不算工伤
      装修设计师猝死算不算工伤?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