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民法典32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32条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公民对于监护人的大概理解就是父母对孩子肯定是具有监护义务的。其实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父母对孩子的监护也可以被法院强制终止,因为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当中,对监护人的资格是有要求的,《民法典》第32条当中也有对监护人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32条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32条的规定是什么?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二、哪些人有监护人的资格?《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法院以上述作为指定监护的顺序,即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则由他们优先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均过世,则由未成年人的兄姐担任监护人,依此类推。但若前一顺序中有监护资格的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对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办?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当然,未成年人的父母亦可用遗嘱的方式为未成年人指定上述人员中的某人或上述人员以外的人担任监护人。只要该项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指定应受到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实我国《民法典》第32条就是对监护人资格的相关规定。简单一点理解,比如说孩子的父母都违法或者吸毒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资格成为孩子的监护人,那么法院可以指派村委会,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对孩子进行监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合同范本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合同范本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联系电话:结算银行及卡号:乙方(受托方):联系电话:结算银行及......


·如何取得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1)取得版权国际保护的途径版权一般是自动产生的。作品完成后,不必向外国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根据有关原则获得有关国家的著作权法保护。(2)......


·成立股份制公司条件具体有哪些
      成立股份制公司条件具体有哪些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


·十五年前的轻伤现在怎么定性
      根据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是指身体结构完整性遭受破坏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现的差异或者丧失。本标准将人体损伤程......


·彩礼返还数额具体标准是多少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
      彩礼返还数额具体标准是多少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


·婚姻法孩子让女方抚养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法孩子让女方抚养的条件有哪些?虽然我们倡导理性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但现实情况并不尽人意,相当多的父母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争执很大,在不能......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谁出?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谁出?由肇事方承担;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


·无固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


·涉烟案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按照《刑法》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如果被批捕在那查询得到?
      一、如果被批捕在那查询得到?可以通过律师上检察院查询,个人不可以。批准逮捕是检察院的职权。很多信息卷宗移交检察院了。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