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做出判决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此时自然是希望法院能够尽快的判决夫妻离婚,因此在受理了案件之后,往往也就想要了解一般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做出判决,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做出判决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由于离婚案件并不是一审终审的案件,因此在一审法院做出了判决之后,当事人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并且日后还要可能存在再审的情况。因此要说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做出判决,针对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花费的时间也不太一样,不过我们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离婚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大概了解一下法律要求必须在什么时间内对案件审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法财务总监规定的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财务总监规定的职责是什么?公司法是对于各类公司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有公司都应该遵守和依据公司法进行相应的经营和管理。财务总监是每......


·对于离婚财产搁置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对于离婚财产搁置对方不同意怎么办离婚财产搁置对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的分割。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


·法律规定公安局没权批捕人吗?
      一、法律规定公安局没权批捕人吗?公安机关没有逮捕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或法院,公安机关无权决定......


·离婚诉讼指定过错方证据有哪些
      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提起离婚的一方实际证据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法官才会做出离婚判决。而此时若要证明对方具有过错的话,则也是要有证据的。......


·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我国的交警在执勤的过程当中,如果觉得司机的精神恍惚或者说满身酒气的话,肯定是要让司机对酒精测量仪进行吹气测量的,测量......


·根据《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不一样的,存在着巨大的区别。因此劳务关系不能使用劳动法进行调整,所受的工伤也不能采用劳动法......


·法院可不可以直接认定商标权无效
      法院可不可以直接认定商标权无效一、法院可不可以直接认定商标权无效法院可以认定注册商标无效,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管理部门作出的商......


·不服行政处罚起诉期限是多久?
      在大中城市,工商部门定期会对批发市场、菜市场及农贸市场等进行检查,遇到经营不规范的商家,会进行处罚。比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商家对行政处罚......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有下列措施: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


·一、回迁房多少
      一、回迁房多少钱?过户费怎么算回迁房办好产权出售的话,和普通商品房一样过户缴过户费,根据房屋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


·抗辩权人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抗辩权人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对于抗辩权来说,相信很多人都是不陌生的,它在合同履行的时候,是十分常见的,我们在行使抗辩权的时候,是有一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