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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是什么?

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是什么?
  
  我们知道很多大型的假设工程需要竞标的方式来选择建造商,这样的方式就可以选择价格最低质量最好的建造商来建造,在选择的时候不是随意选择,对于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签订有严格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能够顺利完成,那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招投标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二、招投标工作程序
  
  (一)投标
  
  1、投标项目由经营部负责,集团内部招标由生产计划部进行协调,对外投标由信息科进行协调。
  
  2、经营部、生产计划部与信息科共同搜集、调查市场信息,分析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根据实际情况由经营部初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3、对于初步决定参与投标的项目,由生产计划部或信息科填写《投标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登记报名、索取招标文件等工作。
  
  4、生产计划部获取集团内部的招标信息后,需要技术部提供材料计划的由技术部提供,生产计划部编制投标预算。
  
  5、生产计划部编制的投标预算须报经营部进行审定。如生产计划部编制的预算未报经营部审定的,对责任人将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损失重大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6、信息科获取的招标文件报经营部,由经营部安排投标工作。对于审批后确定投标的项目,由信息科牵头按照程序完成投标书的制作。
  
  7、技术部负责技术标书的编制、提供材料计划、参加答疑会、进行咨询、澄清等。
  
  8、经营部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使用与收回,财务部办理手续。 9、投标工作时间必须按标书要求进行,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内的至少提前一天报经营部审批;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至少提前三天报总经理审批,不得延误。
  
  10、信息科负责打印、审查,装订、密封、投标(退标)文件。由于工作失误及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时间延误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11、所有参与投标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保守公司投标机密,严禁将投标过程透露给其它单位及人员。若发生以上情况将对泄密人处于2000-5000元的罚款。
  
  12、开标会议由总经理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13、信息科应尽可能的了解其他厂家的投标情况(名称、厂家、数量、价为等)、中标及未中标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
  
  14、集团内部投标的文件资料由生产计划部存档保存,其余投标文件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二)招标
  
  1、所有招标项目均由经营部负责。各部门提出的采购计划报经营部审批,对于审批通过的项目由经营部决定自主采购或招标采购。
  
  2、对于确定招标采购的,由信息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实施细则,发布招标信息。
  
  3、投标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个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4、经营部与技术部共同负责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材料。
  
  5、经营部组织初审,技术部、信息科、生产计划部相关人员参加审定。
  
  6、由经营部牵头,前款规定的各部门参加组成评标小组,完成开标、定标。所有参与评标人员要认真负责,保守机密,违反者视轻重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7、招标结束后,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8、所有工作程序都应有文字记载、收发记录、交接记录等,以便责任的划分。
  
  第二章 合同签订权限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经办人必须严把合同内容关、合同文字,力求准确无误。
  
  第二条: 经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合同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签订购买材料和其它经济合同前,必须对市场进行大量的调查,做到“货比多家”,心中有底。
  
  第四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权限及流程
  
  1. 由合同经办人统一使用《合同审批表》,并附合同草案,进行申请。
  
  2. 合同签订权限及流程:
  
  合同金额1000元及10000元以下:
  
  经办人申请 → 部门负责人批准 → 财务部经理批准 → 经办人负责合同签约
  
  合同金额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经办人申请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总经理批准 → 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签约
  
  3.合同盖章时,经办人须按《公章使用登记表》的要求进行登记。
  
  4.所有签订的合同公司至少留存原件两份:一份部门保存,一份交
  
  财务部。
  
  附表13:《投标审批表》
  
  附表14:《合同审批表》
  
  附表15:《公章使用登记表》
  
  我国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始终放在第一位,在我国出现过很多工程质量出现质量问题的案例,因此近几年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保障工程质量在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会出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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