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当然了,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解决的,法院不会干预的,但是如果是法院进行判决,是有原则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时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离婚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离婚房产过户手续费是多少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首先这是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的,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就可以将离婚房产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比如说离婚协议书以及房产证等去有关前往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病假满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
      一、病假满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合同到期欠债不还怎么办
      一般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之后,那么债务人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还债,否则的话就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现实中,往往借款合同到期......


·起诉还欠钱不还怎么办?
      起诉还欠钱不还怎么办?1、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归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申请强制执行的......


·非法集资利息没收的标准是什么
      生产生活中,总是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犯罪活动来诈骗人们的金钱。非法集资就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活动。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是会受到处罚的,......


·疫情期间造谣如何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造谣的按照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如果所伪造的谣言已经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按照规定,很有可能对涉嫌造谣的人除5年左右的......


·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咋办
      遇到商品房一房二卖咋办一房多卖是最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为了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现象,产权明晰是关键。首先,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要了解房屋是否......


·一、湖南社保补缴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一、湖南社保补缴新政策有什么规定?湖南2018年补缴社保新政策主要内容:(1)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12月31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补缴后累计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执罪羁押后多久开庭?
      在我们国家,如果对于法院的一些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不服的话是可以有相应的救济途径的,但是并不能够拒不履行这些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因为如果......


·抑郁症病人伤害案怎么辩护的?
      抑郁症病人伤害案怎么辩护的?在进行辩护时就会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


·一、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一、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


·白城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什么?
      白城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什么?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