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中国人情社会,朋友之间庆祝,为促成目的达成,饭桌上免不
一、醉酒会有哪些危害
1.死亡:酒精会抑制延脑的呼吸中枢,造成呼吸停止,另外血糖下降也可能是致命因素。
2.长期大量饮酒的影响肝脏伤害:脂肪堆积在肝脏引起脂肪肝。
3.胃溃疡:可引起胃出血而危及生命。神经系统伤害:譬如周边神经病变。
4.大脑皮质萎缩:有报告显示部份慢性酒瘾者的大脑皮质有萎缩现象,也有部份病人有智力衰退的迹象。
5.酒精性胎儿征候群:酒精在胎儿体内代谢和排泄速率较慢,对发育中的胎儿造成各种伤害,包括胎儿畸型、胎死腹中、生长迟滞及行为缺陷等。
酗酒对家庭生活的影响
6.情绪易激动、乱发脾气、判断力控制不佳、易与人发生冲突、对外界刺激敏感、有高犯
罪率。
7.配偶与子女常成为暴力行为发泄攻击的对象。
8.精神恍惚,影响工作效率。
9.亲友疏离,使酗酒者心理承担更大的挫折与压力,而更加自暴自弃恶性循环。
二、酒驾事故多发的原因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触目惊醒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饮酒适度,不要贪杯。
酒驾之后事故多发的原因
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
三、醉酒驾车有什么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认定酒后驾驶全国有统一标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指出,各地交警在查处酒后驾驶中要坚决依法执行该认定标准。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
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四、针对醉酒与醉驾的危害,国家出了哪些法律法规约束管控此类事故的发生呢? ?
1、酒后驾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2、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醉酒与醉驾的危害。我们可以看出每年因醉酒以及酒后驾车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触目惊心,给家庭个人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也提醒您,珍爱生命,饮酒需适量,也请您从我做起,文明饮酒,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家人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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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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