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放火罪是指什么、如何认定放火罪

刑事司法实践中,放火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和交叉,比如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以放火为手段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但是,区分清楚放火罪的此罪与彼罪十分关键,这关系到正确地定罪和量刑。只有定性准确,才能量刑公正,而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表现之一。那么,放火罪是指什么?我们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放火罪是指什么
  
  (一)放火罪的概念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放火罪的构成特征
  
  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放火罪包含如下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其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
  
  2、犯罪客观方面
  
  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并且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故意,其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如何认定放火罪
  
  (一)焚烧自己财物
  
  标准看其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如果威胁到公共安全,则属于放火罪;如果没有,则不以犯罪论处。一般而言,对独门独户放火不宜以放火罪论处。
  
  (二)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1、以放火的手段杀害(烧死)特定个人的行为,即为了杀人而使用危险方法,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的,以放火罪论处。
  
  2、为了杀人而使用了危险的方法即指向的特定的对象,没有也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伤害罪论处。如在单独的一家人房屋放火以及在某人家中的饭碗中投毒。
  
  3、杀人以后,使用危险方法毁尸灭迹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三)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
  
  放火焚烧财物,危害到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定放火罪;如果放火焚烧的是他人财物,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四)放火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交通设施罪
  
  行为人以放火的方法实施破坏交通工具或者交通设施等,既具备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也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或者交通设施罪的要件,此种情形属于法规竞合,应当适用破坏交通工具罪或者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三、放火罪怎样判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看到这里相信您已经十分清楚。如果您还有进一步的要求或者疑问,比如对于放火罪的主观方面应当如何理解,或者对于刑法规定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应当怎样把握,这些问题和司法实践密不可分,专家建议您最好还是找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帮您出出主意,他们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一定能够助您早日走出困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月工资多少钱以上,要交个人所得税
      月工资多少钱以上,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


·申请国家赔偿委托书应该怎么写?
      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增加,近年来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例越来越多。当事人不便亲自处理时,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国家赔偿事项,通常来说,代理人往往是律......


·家庭暴力如何量刑处罚?
      家庭暴力行为虽然是发生在一些亲密的人之间,而往往都是因为家庭中的一些纠纷而导致的,但这样的行为毕竟对受害一方造成了严重的人身损害,因而也是有......


·公司上市要求有哪些?
      公司上市要求有哪些?一、公司上市要求有哪些?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合同中提起诉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其中,如果满足了起诉的条件,当事人可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来有效维权。那......


·在淄博2023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淄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版本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上产生纠纷的话,如果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最终依据的都是《劳动合同法》。对于双方来说,提前熟悉《劳动合同法》是有好......


·随着我们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支持各种中小企业,以及个人创业政
      随着我们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支持各种中小企业,以及个人创业政策的出台,多种多样的私人企业也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系列的用工问题。有些地方......


·一、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吗?
      一、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吗?员工离职不是必须提前一个月的,除非是自己主动辞职是需要提前30天的。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


·在我国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在我国哪些人可以被收养?收养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收养人可以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即所谓的养子、养女。收养须符合法律规定的......


·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
      ,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而每年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也随之增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对于您也逐渐从陌生到熟悉了,那么今天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