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癌症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人在生活当中吃五谷杂粮,难免会有生病的时候。不过现如今我国都有医疗保险政策,如果是普通的一些小病小灾,基本上公民是花不了多少钱了。只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民本身患的病是属于癌症的话,治疗癌症肯定是需要花费不少的金钱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癌症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癌症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1、0-4万元以下报销85%;
  
  2、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3、8万元以上报销95%。
  
  二、12类大病纳入大病医保保障
  
  1、肺癌;
  
  2、食道癌
  
  3、胃癌;
  
  4、结肠癌;
  
  5、直肠癌;
  
  6、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7、急性心肌梗死;
  
  8、脑梗死;
  
  9、血友病;
  
  10、一型糖尿病;
  
  11、甲亢;
  
  12、唇腭裂。
  
  三、哪些大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癌症的报销比例还是非常大的,比如说如果自己的花费数额在8万元以上的话,那么报销比例就会达到了95%,对于本人来说,花费的金额大多数都可以得到报销。另外您在生活当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吃喝饮食,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定期检查。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工伤死亡赔偿待遇都有哪些?
      工伤死亡赔偿待遇都有哪些一、工伤死亡赔偿待遇都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


·醉酒交通肇事罪能判缓吗
      符合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具体是:(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有哪些
      一、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有哪些根据解除行为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两种,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有哪些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有哪些在诉讼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交的文书材料有很多种,比如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代理词、辩护词等等,因此很多人......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有哪些适用情形?
      从新闻媒体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我国法律对于一些罪犯而作出的判决,比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等,这些也都会会对当事人的处罚程度也......


·学校的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规定青少年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可以说我国几乎所有的六到十六岁的青少年一天中都会在学校里呆着,学校是我国青少年的聚集地。那么,......


·合同没有盖章但签字有效吗
      合同没有盖章但签字有效吗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是怎样的?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是怎样的?任何时候,安全生产都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发生安全事故,轻则导致企业经济损失,重则使人员发生伤亡。我国为了加强对......


·、重婚有了小孩怎么判刑?
      重婚有了小孩怎么判刑?与他人重婚构成了重婚罪,并且还有了孩子的,也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协议离婚(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


·非法集资被骗了怎么办?
      一、参与非法集资被骗怎么办?如果被骗参与了非法集资活动,应立即脱离,停止投资,远离非法活动,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