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酒店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酒店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面积和经营范围较大的酒店在运营时会选择将一部分地区承包出去,酒店只赚取承包金,这样不仅能保证酒店的正常运营,还能够降低因为业务较大而造成的人员消耗。在承包时承包双方需要签订酒店承包合同,其中提供场地的承包方需要拟定承包合同,酒店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酒店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明确甲方及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座落在——营业场所,其中经营主楼面积——平方米及简易房屋——平方米。
  
  (二)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承包金为 —— 万元每年,每年末交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若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意见,但应告知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甲方承担的义务。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将酒店的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时,必须先与甲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然后再由新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协议。
  
  3、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乙方应全部赔偿。
  
  7、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承包期间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9、乙方每年应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添置易耗品,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级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10、甲方有权对房屋设备及电照、电器设施和其他备品的安全及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四)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但首先提出终止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执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负担。
  
  3、合同履行期间,除上述已明确合同终止条款外,双方不得擅自终止,若违约擅自终止,另一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向对方索赔。
  
  4、乙方做出有损害甲方资产及权利行为者委托评估部门评估损害程度,要求乙方赔偿,必要时向法院提出终止合同。
  
  5、按本合同第二款第二条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时付清年度承包金,即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索赔。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变更,可由双方友好协商,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2、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时缴纳承包金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法规,并造成一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合同有效日期
  
  合同有效日期:——至——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承包合同必须要有的内容是承包范围、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金的具体数额和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追究等。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注意将条款确认无误后再签订合同,否则一旦合同签订成功再反悔就属于违约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露台顶棚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
      露台顶棚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婚?
      您都知道是离婚在我国,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夫妻的身份就已经消失了。但是实际上,许多普通老百姓,他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如果进行离婚诉讼......


·微商买到假口罩怎么举报?
      微商买到假口罩怎么举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消费者朋友圈购买商品受新消法保护,可退款维权。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


·一、父母离婚后父亲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一、父母离婚后父亲去世财产怎么分配?离婚了就代表着财产已是属于个人的,这份财产也可以由自己的子女来进行分配所得;没有遗嘱存在的。依法定继承......


·驾驶人员逆向行驶怎样处罚?
      驾驶人员逆向行驶怎样处罚?一、驾驶人员逆向行驶怎样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


·病假工资怎么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


·提出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谁?
      提出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谁?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涉及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内容及规范。因此为了当事人......


·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
      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哪些一、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哪些?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以下几点: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


·法律规定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
      一、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


·一、交通事故子女培护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子女培护误工费怎么计算?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和护理费一般是按照住院天数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


·最新苏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在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后,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则是最重要的问题,苏州市对此制定了苏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维护苏州市民的经济权益。下面我们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