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回购非法集资应受什么处罚?

非法集资近年来的手段又有了新的变化,交易市场上出现了回购非法集资,特别是在艺术品市场,艺术品拥有者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回购艺术品,吸引民众大量购买,然后卷款潜逃。那么,回购非法集资应受什么处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回购非法集资应受什么处罚?
  回购非法集资属于非法集资的一种。按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非法集资的犯罪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跨省非法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5、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非法集资近30亿原东华董事长 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6、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7、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综上所述,回购非法集资的犯罪认定不在于回购行为,而是在于吸收民众投资然后潜逃,这种行为存在集资诈骗意图,并且整个集资过程不符合法律规定。回购非法集资应受什么处罚?以上内容就是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如何规避分公司法律风险?
      如何规避分公司法律风险?规避分公司法律风险的途径主要有:1、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使其规范运作;决定不设立的,也应尽快终止......


·环保违法行政拘留实施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环保违法行政拘留实施办法是怎样规定的?环境保护是我国步入21世纪后无法绕开的话题,环境保护不只关乎我国的发展,还关乎到全世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涉外诉讼离婚律师如何委托?
      涉外诉讼离婚律师如何委托?诉讼离婚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刚从高校毕业出来的大学生,通常都是会在工作地点附近租房居住。虽然他们都清楚这时要签订一份租房合同,但却只有很少的人知道这个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怎......


·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可以代办吗?
      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可以代办吗?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可以代办吗?在我们的有限公司经营运行过程中,会遇到股权转让的问题,但是因为这些手续和流程都很复杂......


·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一、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哪3个基本特征如下: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


·宁海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宁海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人们的任何生产和生活活动都离不开土地。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围绕土地的所有、使用和处置等问题,所设置的各种制度与制度运行......


·司机醉驾罚款去哪里交?
      司机醉驾罚款去哪里交?司机醉驾罚款要到罚单上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记录最好到高速交警大队处理。违章其实是分两种情况的:......


·专利申请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合同格式是怎样的?专利代表着公民的权利和权益。专利权保障自己研发的软件或其他劳动成果不允许他人盗用,剽窃。一旦发现他人盗用,就可以......


·供应商偷税漏税违约责任的后果是什么
      一、供应商偷税漏税违约责任的后果是什么一般纳税人偷税漏税责任人的法律后果就是会被追究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实一般纳税人就是指营业额......


·交通意外老人抚养费赔偿计算方式?
      人的一生,总是从一无所知到年轻力壮再到无能为力的过程。父母,将孩子抚养长大,当父母年老时,子女理所应当的应该承担抚养义务,这是不能够改变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