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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经济生活飞速生长,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民

现在中国经济生活飞速生长,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民开始投资房地产。但是很多人对于房地产很多地方都不是很了解。房地产是需要进行他项权利登记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什么是房地产他项权证,以及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房地产他项权证: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证适用法律(以杭州市为例,其它地区供参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二、办理事项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
  
  3、办理要求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材料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需在《杭州日报》上刊登);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注: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人为单位,受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
  
  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证件原件证件原件
  
  填写说明
  
  (一)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 字第 号。“房他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他项权发证的顺序号。
  
  (二)房屋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三)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房屋登记机构向房屋权利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证号。
  
  (四)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供役地房屋坐落。
  
  (五)他项权利种类:填写抵押权或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六)债权数额:属于一般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属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最高债权额”。
  
  (七)附记:填写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应在附记栏中注明;地役权登记的,需役地房屋坐落应在附记栏中注明。
  
  (八)其余事项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总上所述房地产他项权证资料办理需要齐全的证件和相关资料。还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才能办理成功。有需求的朋友一定要了解当地班里的手续,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再去办理相关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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