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在我国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罚

药品使用必须通过各种各样的法规来进行约束,而且我国本身就有药品安全管理法则,严格的规定了药品的使用和销售。药品安全事关公民的身体健康,如果不加以把控的话,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生活中,如果有不法商家制造伪略药品的话,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罚?
  
  一、在我国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罚?
  1、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处罚。
  二、什么是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的;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认定?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1)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2)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其实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如果说生产销售一些假冒伪劣的药品的话,肯定会对公民的人体健康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本罪最严重的刑罚为无期徒刑。对于医疗方面,国家的要求一直就是比较严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罚是怎样的
      我国目前仍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而要养活这么多的人口,自然对粮食的需求量就是很大的。众所周知我国的主食主要是以大米和面粉为主,而一般肯定是需要......


·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一、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男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汉族,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有用吗
      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有用吗一、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有用吗?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满足满定条件就有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


·未婚生育的子女抚养权一般会归谁?
      未婚生育的子女抚养权一般会归谁?1、非婚生的子女,在两岁以前通常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比较严重的疾病,孩子不适合与其一起......


·商标办理续展手续需要交费吗?
      商标办理续展手续需要交费吗?一、商标办理续展手续需要交费吗?根据国家商标发规定,商标续展是按照规定收费的: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


·公司法人死亡变更法人去哪里变更登记?
      公司法人死亡变更法人去哪里变更登记?一个企业对外的人格代表就是法人,但是法人的概念相信您也很清楚,法人也是普通人,也有生老病死的时候,那么......


·著作财产权的补偿
      对著作财产权的补偿,实践中主要采取如下做法:参考最高报酬标准;参考版税率;参考侵权人所得利润;参考侵权人所造成的著作权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官意......


·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当家中老人去世,老人名下的农村宅基地应该如何处理呢?子女可以继承吗?根据规定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


·铁岭市物业管理办法的总则是什么
      每个城市为了各个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规范,都会有自己的一套物业管理方法,因为一般各个地方的物业管理方法都不相同,而且细节上相差很多,所以今天我......


·因对方醉驾伤亡司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因对方醉驾伤亡司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如果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


·中介租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中介租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找正规中介,看中介公司营业资质,可以网上查一下。2、尽量租房东的房子,不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确认签合同确认房东信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