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由于酒后驾车对城市道路安全的威胁很大,我国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

由于酒后驾车对城市道路安全的威胁很大,我国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根据最新刑法规定,当事人被认定为醉驾的,会被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被判处拘役。按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在看守所服刑。那么,深圳醉驾看守所要待多久?下面我们就给广大深圳市民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深圳醉驾看守所要待多久?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哪些情况要对醉驾行为从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公安机关如何认定醉驾?
  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综上所述,按照刑事诉讼法九的规定,当事人构成醉驾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院会发起公诉,最后法院根据情节做出判决。一般来说,醉驾当事人面临六个月以下的拘役。也就是说深圳醉驾看守所最长待六个月,如果有其它严重情节,当事人被判有期徒刑的,应该被送到监狱服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外观专利换商标算侵权吗
      算侵权。《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牲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就包括有专利权......


·间接正犯属不属于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属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


·房产的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的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


·房产质押合同怎么写?
      房产质押合同怎么写?房产质押合同合同编号:抵押权人:代表人:通讯地址:电话:抵押人:代表人:通讯地址:电话:为确保合同(以下......


·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有多久?
      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到期有多久?我国能从农耕社会一路走到今天,没有人会不清楚土地的重要性,因此,我国的土地是没有买卖的。所谓的购买土地、购买......


·夫妻监护权变更有哪些情况
      夫妻监护权变更有哪些情况(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


·一、先有事实婚姻后又登记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先有事实婚姻后又登记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先有事实婚姻后又登记婚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


·没有遗嘱的遗产是怎样分配的无遗嘱的情况下
      没有遗嘱的遗产是怎样分配的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


·发票能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吗
      发票能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吗一、发票能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吗不能够适用于中断诉讼时效;(一)、对账单的功能和内容不符合诉讼时效的中断构成......


·拒执罪判刑后再判拒执罪是合法的吗?
      随着我国诚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您都对自己的征信情况非常在意;而与之相反的就是又这样一群人还顽固的存在,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老赖”。现在针对“老......


·夫妻连带债务是否是无限连带责任
      夫妻连带债务是否是无限连带责任?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自然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夫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