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如果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在当今这个自由开放的社会,离婚已成普遍现象,有了孩子在离婚后法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是要付出一生的心血,而另一方却置之不理,可想而知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如果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如果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1、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2、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综上所述,关于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这一问题,是可以双方进行协商的,出于人情考虑少要或者两人同意的解决办法,反之走法律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来维权,强制要求每月给予相关的抚养费。若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在继续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检察院不批捕能直接法院公诉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能直接法院公诉吗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的。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需要经过批捕才移交到法院......


·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电信电缆工程是一种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通常工程的发包方都是地方政府。按照规定,政府应该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


·我有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没有用?
      我有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没有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有劳动合同的复印件的话,那么是可以证明,劳动合同的存在的。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协商合同......


·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一、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比较低的,因为该质权实现难度大。二、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应注意......


·一、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2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


·我国对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国对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


·非因公患病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非因公患病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要看公司对你的辞退合不合法,如果公司是非法辞退你的,则非工伤员工有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金,如果是合法辞退......


·失业人员的失业金谁支付
      一、失业人员的失业金谁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金由失业保险支付。《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


·重婚罪中对子女的补偿是什么?
      一、重婚罪中对子女的补偿是什么?重婚罪中不存在对子女的补偿,但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隐瞒病史赔偿吗?
      隐瞒病史赔偿吗?协商离婚诉讼离职隐瞒病史,只要不是禁止结婚的疾病,该婚姻即合法有效的。不存在赔偿的问题。《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八......


·交通肇事逃逸帮助犯会受到处罚吗?
      交通肇事逃逸帮助犯会受到处罚吗?会受到处罚的;【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