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的道路几乎满足不了那么多车辆同时行驶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的道路几乎满足不了那么多车辆同时行驶,造成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在发生事故后需要由交警进行事故认定,才能确认造成事故双方的过错在谁,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几天可以放行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几天可以放行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二、交通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就可以拿回驾驶证吗?
  简易事故的出了责任认定书,双方签字后就可以拿回驾驶证行驶证了。1、交警扣留肇事车辆,扣押行驶证、驾驶证是为了调查取证,待取证工作完成后,等交警出了责任认定书之后,届时会通知肇事者提车。2、处理程序一般是交通部门调解两次,调解不成就要诉讼,所以原始单据一定要保存好;事故不涉及人员,一般不会暂扣车辆;也不会扣驾驶本; 事故处理完就发放;所以对驾车没太大的影响;但是本人一定要调整好心态,方可上路。3、间隔一段时间后,就要询问一下有关人员(一般是交通队即可);交通事故定责后在一年之后就结案(如有异议的也过了诉讼的时效期)。在确认了检验、鉴定的结论之后的五日内,相关部门就应该放行当事人及有关事故车辆或者证件等物品,一般不会扣留太久,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为你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损失怎么办?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损失怎么办?一、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损失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


·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2.月利率(‰)=年利率(%)÷12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支付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支付原则是什么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支付原则是什么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包括误工费吗?
      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包括误工费吗车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


·起诉状交了多久通知调解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起诉后必须多长时间内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对于案件整体审理时间有具体规定。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


·著作权不可转让的权利包括什么
      著作权不可转让的权利包括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


·房屋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如何进行
      房屋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如何进行一、合同违约相关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


·未婚怀孕可以自己抚养孩子吗
      一、未婚怀孕可以自己抚养孩子吗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的话,首先应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抚养,然后在走法律程序合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女方,以......


·单位车划痕险和车损险的区别?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的,关于单位车划痕险和车损险的区别很多人有疑问,其实划痕险和车损险是不一样的,一般小刮擦的话是......


·不属于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的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的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实质上是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权利主体的变更。这种主体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