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在司法实践中,行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经济交往中,一些单位或个人不顾国家规定,采取对参与经济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这些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手段,实行不公平的竞争,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行贿罪。在司法实践中,行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行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上述行为须达到一定界限才能构成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关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实施这种行为,意图谋取不正当利益。
  
  行贿的目的,在于使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是针对正当利益而言的,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当得到的利益,包括非法利益。
  
  例如:行贿人为了走私而行贿于海关人员;为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而行贿于工商人员、技术监督人员;明知自己或者他人不符合升学、招工、提职、农转非的条件而行贿于有关人员;为了减、免税而行贿于税务人员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罪的必要条件。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人根据法律、政策符合条件,有资格,也应当得到某种正当利益,如招工、晋升、分房、办理某种手续等,但由于社会上存在着不正之风,一些人不给钱不办事,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不得已送钱送物。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责任在受贿方。对方有这种行为的可以批评教育,但这一行为不构成行贿罪。这样规定,有利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避免打击面过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罪的必要条件,行为人若不是为了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则不构成行贿罪。
  
  二、行贿罪如何处罚
  
  根据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
  
  (一)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
  
  关于自首,本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鉴于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取证难度较大而行贿与受贿又是对应的,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实际上是对于受贿人的揭发检举,属于立功表现,因此,为了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受贿犯罪,落实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
  
  应注意的是,构成行贿罪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因此,建议您及早聘请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减轻刑责,从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试用期需要在劳动合同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


·一、业委会和物业没有签订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一、业委会和物业没有签订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必须要交物业费;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


·批捕被告人需要通知受害人吗?
      一、批捕被告人需要通知受害人吗?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应当告知被害人。所以,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检察院不会通知受......


·盗窃不认罪证据不足会怎么样?
      国家的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并且如果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那么如果因为盗窃而不认罪了,并且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会怎么样呢?......


·征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2023是多少?
      现在随着城市地改造和国家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我们现在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说我们现在有很多的轻轨或者是高铁等需要占用一定的耕地或者是农村的用房等......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相关部门鉴定以后构成残疾了,那么就可以向对方索要精神赔偿费了,那么这个精神赔偿费要按照什么样的因素赔偿?怎么来赔偿......


·如果网贷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网贷欠款不还可以起诉,起诉有用。针对网络贷款不还,网贷平台会采取一定的措施的,比如会产生罚zhi息,按银行的计算方法来看,要收取的罚息是贷款利息......


·关于八级工伤能赔20万吗?
      关于八级工伤能赔20万吗?八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在各地标准不一,具体细节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不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催收债务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不伤了借贷双方之间的和气,避免合作的中断等等。具体来说,债权人不打官......


·被继承人的养老保险是否继承?
      被继承人的养老保险是否继承?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


·怎么申请责令停止侵犯商标?
      怎么申请责令停止侵犯商标?(一)下列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