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关于处理自首立功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的时候,是会参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来进行,这样才能体现司法审判的绝对的公平公正。所以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和立功问题,一定要从本质上进行区分,否则立功减刑就失去了本身存在的意义。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处理自首立功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处理自首立功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第二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第三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第四条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第五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第六条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第七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在上文中,我们针对关于处理自首立功问题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为您作出了详细的介绍。其实按照法规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话,并且针对其他人的犯罪表现也有所交待的话,才能认定为自首。在自首过程当中交代一些重要信息的话,会被认定为立功,在判决的时候自首立功是可以作为量刑依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欠信用卡进入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给予多少钱?
      欠信用卡进入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给予多少钱?欠信用卡进入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给予多少就要看保全所存在的金额,从而才能合理计算。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期太长可以提前解约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期太长可以提前解约吗?不可以,《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国家赔偿被告举证期限是多久
      国家赔偿被告举证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庭前准备阶段......


·一、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具体是什么?
      一、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具体是什么1、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


·上海网络诈骗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上海网络诈骗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很多时候,如果遇到网络诈骗要追回诈骗金额的时候,往往会选择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自己能够省下很多事情,同时......


·使用假币罪既遂量刑指南是什么?
      使用假币罪既遂量刑指南是什么?一般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


·离婚了对方不拿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了对方不拿抚养费该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


·一、工会专干在试用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工会专干在试用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应当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签订合同后因政策变化应该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因政策变化应该怎么办?当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同后,合同就会开始生效。但是,往往有一种情况会出现,那就是签订合同后因政策变化应该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