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怎样对商业受贿罪进行认定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司法实务中,判定某个行为是否构成商业受贿罪,需要进行认定。那到底怎样对商业受贿罪进行认定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怎样对商业受贿罪进行认定(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受贿罪,并不要求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而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被动收受他人财物的,则还必须同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数额较大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按照商业受贿罪定罪处罚。(三)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同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述所规定的行为的,由于其主体身份不同于商业受贿罪所规定的主体,因此,要依照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四)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二、哪些行为会构成商业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现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数额较大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商业受贿是一种很不好的风气,但正常数额并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将会造成公司的巨大损失。而在判断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就离不开进行认定。此时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商业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内容,当然一旦认定构成犯罪,肯定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商标侵权案件刑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案件刑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


·一、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


·民法总则对胎儿的保护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民法总则对胎儿的保护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对胎儿的保护是怎样进行规定的胎儿法......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主要条款又有哪些?相信很多劳动者对此都不是太了解,用人单位给了一份劳动合同,随便看两眼也就签了字......


·债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含义及优势是什么
      债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含义及优势是什么一、债权融资的含义及优势1、含义债权融资也有叫债券融资,是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


·犯寻衅滋事罪能判多少天
      犯寻衅滋事罪能判多少天一、犯寻衅滋事罪能判多少天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要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就赔偿产生了争议的话,相信此时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吧。但到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此时有一定的......


·监视居住家人能不能会见
      监视居住家人能不能见可以,但是需要执行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


·邵阳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邵阳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各个方面都很很大发展的今天,国家更加关注公民自身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生活中,由于各项设施的建设有时需要征......


·温县建筑工程质量怎样才算好
      温县建筑工程质量怎样才算好无论是哪个地方的建筑工程,小型的房子装修也好,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好,建筑工程的质量都是不容忽视的。每个工程队做出......


·人身损害追溯期多久?
      人身损害追溯期多久?一、人身损害追溯期多久(《民法通则》有效期限截止:人身损害赔偿追溯期是一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主张赔偿时,应该在伤害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