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罪犯不适用死刑,75岁不适用死刑吗
一、哪些罪犯不适用死刑,75岁不适用死刑吗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1、犯罪时间早于行为人18周岁生日第二天之前的,就属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不管其怀孕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二、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定。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即使在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期间达到75周岁,也仍然不能规避对其死刑的适用。实践中,被判死刑、哪怕是死刑缓期执行,后果都是非常严重的。虽然我国刑事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是死刑,但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罪犯,即使其符合判处死刑的情形,此时也是能作出死刑判决的。而其中,审判的时候已经年满75岁不适用死刑,但这里仅仅是可以不适用死刑,而并不是绝对不能适用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交通肇事逃逸后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后怎么处罚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
·一、劳务派遣工随时都可以辞职吗?
一、劳务派遣工随时都可以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
·虚假出资股权转让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虚假出资股权转让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一、虚假出资股份转让股东承担什么责任?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1)有......
·单位犯罪的特征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对于犯罪方面的问题我们国家的处罚往往都是非常的严格的,我们您对于犯罪肯定都会有自己的了解。犯罪的情况有很多,其中我们您了解的基本......
·什么情形下需要集中兑现工伤医疗待遇?
什么情形下需要集中兑现工伤医疗待遇?一、什么情形下需要集中兑现工伤医疗待遇?若是同一个单位收工伤的职员比较多就需要集中兑现工伤医疗待遇,集......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及违反后果?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及违反后果有哪些?一、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及违反后果有哪些第一、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
·被继承人所在地遗产是怎么继承的?
被继承人所在地遗产是怎么继承的?被继承人所在地遗产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来进行,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哪些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哪些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
·现代执行死刑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针对死刑这种刑法制度,在有些西方国家刑法量刑上并没有死刑。但是在我国从来就不主张废除死刑,因为有一些犯罪活动是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特别严重......
·严重职务违法会如何判
视情况而定,需要根据具体的罪名确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各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会因当地的生活水平及政府相应的政策而有所不同,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那么,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