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建筑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

建筑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
  
  一般建筑工程都是有很多质量需要把关的,尤其是工程质量的相关规定。作为当事人肯定会对保修期关心更多,那么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又是多久呢?建筑工程办理交工手续后其质保期也是不一样的。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您可以看看。
  
  一、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三、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有关下列情形之一的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6、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7、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8、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根据以上的这些信息,您可以对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这个疑问有了一定的了解,工程质保期是有规定的。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您可以清楚地知道不同的类型最低的质保期是不相同的。还有办理交工手续后,质保期也是不一样的。希望我们的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以及具体流程
      在提起各类诉讼案件过程中,一定需要对相关证据进行司法鉴定,只有经过鉴定后重要的证据才能有效力。那么都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去申请,以及司法鉴定......


·他项权证去房管局注销多久?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是与房屋产权证一起办理的,但是他项权证与房屋产权证是不一样的两种证书,房屋的产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象征,关于他项权证的办理......


·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的材料有哪些
      一、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的材料有哪些1、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甲、中国公民:(一)本人的户籍证明;(二)本人户......


·一、离婚协议书法律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一、离婚协议书法律规定内容是怎样的?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


·自己离婚起诉需要律师辩护吗
      一,自己离婚起诉需要律师辩护吗诉讼离婚,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必须要请律师,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


·夫妻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诉讼过程中死亡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


·挪用资金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处罚规定是什么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有凭证借款应该如何讨债?
      有凭证借款应该如何讨债?有凭证借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债,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1)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


·一、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
      一、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向劳......


·借条上的今借和今借到的区别
      借条上的今借和今借到的区别是什么一、借条上的今借和今借到的区别是什么?借条上的今借和今借到的区别是法律效果不同。今借从字面上理解,仅仅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