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对逃避追缴欠税罪进行认定
一、怎么对逃避追缴欠税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制度和国家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
逃避追缴欠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包括四个要件:
(1)必须有欠税的事实。欠税事实是该罪赖以成立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不欠税,就谈不上追缴,无追缴也就谈不上逃避追缴。欠税是指纳税单位或个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缴纳、拖欠税款的行为。在认定行为是否“欠税”时,必须查明其欠税行为是否已过法定期限,只有超过了法定的纳税期限,其欠税行为才是逃避追缴欠税罪所要求的“欠税”事实。
(2)行为人必须有实际的逃避行为。这是该罪能否成立的关键所在,根据法律规定,逃避行为是专指转移财产和隐匿财产,如转移开户行、提走存款、运走商品、隐匿存货等,如果不是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而是欠税人本人逃匿起来、则不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此处必须明确,行为人实施的“逃避”行为要与“欠税”行为存在着必然因果联系,即“逃避”就是为了“欠税”。至于孰先孰后,并不十分重要。
(3)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这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也是逃避追缴欠税罪所要求的客观结果。税收实践中的欠税是时常发生的,对于拥有纳税能力而故意欠税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税务机关可采取强制措施,如通过银行从其帐户上扣缴税款,或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抵缴税款。所以,只要欠税人拥有相当数量的资金和财产,所欠税款是可以追缴的;但如行为人将资金和财产转移、隐匿,所欠税款就难以追缴,给国家造成损失。所以逃避追缴欠税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欠税无法追缴”的事实,才能成立该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尽管采取了逃避的行为,但其转移或隐镀的财产最终还是被税务机关追回,弥补了税款,则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未遂形态。
(4)无法追缴的人税数额需达法定的量刑标准,即1万元以上。该罪是结果犯,如果不足1万元,即便具备前述要素,也不构成犯罪,这里的数额指税务机关无法追回的欠税数额,亦即国家税款的损失数额,而非行为人转移或隐匿的财产数额,也不是行为人的实际欠税数额。无法追缴的欠税达不到法定数额的,由税务部门依法作行政处罚。
3、主体要件
法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4、主观要件
逃避追缴欠税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缴纳款而非法获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不仅表现为其对欠款应纳税款的事实是明知的,还表现为行为人为达到最终逃避纳税的目的而故意转移或者隐匿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欠缴的税款。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如何量刑
1、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逃避欠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条的规定处罚。
3、触犯本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0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近期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是因合法理由欠税,在认定欠税的时候需要注意。被控逃避追缴欠税罪,一定要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介入,正确确定欠税的事实和数额以及逃避的具体情况,帮助你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是几年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是几年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
·最新的规定下2023闯黄灯扣分吗?
我国的交通法律规定的许多中情况下对于交通车辆光红绿灯的情况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因为闯红绿灯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额,不仅是对行人的危险也是驾驶人......
·离婚后小三财产转移怎么办?
离婚后小三财产转移怎么办?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
·网络诈骗200万犯法吗
网络诈骗200万犯法吗?如今,互联网高度发展,极大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各种网络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各种骗局令人防不......
·确认之诉的诉讼请求具体分类
确认之诉的诉讼请求具体分类一、确认之诉的概念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确认之......
·农村耕地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耕地是否可以继承??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
·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很容易产生司法纠纷,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是追求判定结果的公证,会委托司法机关鉴定责任双方各自的责任。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
·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情形?
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一、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
·离婚可以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或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职务。被申请人:同上。请求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