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处罚是怎样的
城市中越来越多新兴建筑出现,这也是我国科技发展的一种表现,但对于这些建筑物在修建的过程是需要满足一定的质量要求才会被准许投入社会使用的,而一旦出现了质量问题就会进行一定的处罚并返工重改,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有什么?
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
2、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经济损失5-10万元)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
3、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对该项目部处以5-10万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者,一经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款。
5、已竣工但仍在保修期限内的工程,发生质量投诉,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投诉到公司的,罚款5000元;投诉到区主管部门的,罚款8000元;投诉到区级以上的,罚款15000元;造成媒体曝光,对公司声誉带来极坏影响的,罚款20000元以上。
6、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巡回检查或拉网大检查,下达的质量隐患,项目部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回复报告,或整改不彻底的,罚款500-2000元。
7、因质量隐患,受到上级批评,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工程,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工整顿处理,并对项目部处以5000-20000元罚款,并在公司内部给予通报批评。
8、在工程质量方面被媒体曝光而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0000元以上的罚款。
9、地基、基础与主体等分部工程,经质量监督机构验收不合格,地基、基础分部罚10000元,主体分部罚20000元,主体结构抽检存在问题,罚款5000元。
10、出现一次质量事故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受到投诉的单位,年终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一票否决。
二、补充事项——对违反公司内部验收制度的处罚
1、各工序、检验批未经项目部验收合格(询问并查资料)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除要求停工外,罚款500元/批;隐蔽工程未经隐蔽验收合格(询问并查资料),除要求停工外,罚款500元/项。
2、各分部工程完工后,(基槽、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屋面、安装工程、路基、路面、绿化、工程竣工)必须按公司要求,申请办理内部验收,经内部验收合格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验收,未经内部验收合格而私自上报质监站验收的分部工程,给予5000元的罚款。
3、防水工程:屋面、厨房、卫生间、淋浴间等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必须上报公司进行蓄水试验验收,未经验收而进行面层施工的工程或面层施工完毕未做24小时蓄水试验的,均给予1000元的罚款处理。
4、样板领路:分项工程施工前未进行样板领路或样板验收不合格而进行大面积施工的,罚款1000元。
5、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每发现一处质量通病,罚款1000元。
6、未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种资料的,罚款1000元/次,对公司造成影响的,按照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7、不实行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的项目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
8、工程所用材料未上报供应商资料、供应商未经公司考察擅自用于工程的,罚款5000.00元/次。
根据工程质量发生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一共有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非常重大的事故,每个事故分类的处罚都有所不同,前两者较轻的情况只用处罚金,而第三种如果形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相关的工程责任人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押金不退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押金不退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
·什么是事实婚姻?
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
·学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学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一、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赔偿标准是多少?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
·非法持有枪支罪不可能判缓吧
我国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轻微刑事犯罪分子,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依法判处缓刑。适用于缓刑的条件:(1)违法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许3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出现地域管理权异议时,确定地域管辖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要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一......
·我国的劳动合同写工资吗?
我国的劳动合同写工资吗劳动合同是必须要写明工资的情况;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
·过继的子女对原生父母有继承权吗
过继的子女对原生父母有继承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
·如果能够恰如其当的掌握好喝酒的度
如果能够恰如其当的掌握好喝酒的度,其实喝酒是一件轻松而且愉悦的事情,但是往往就是掌握不好,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很多人就因为醉驾被吊销驾照,您......
·人工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鱼塘被征收前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