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临时工辞职提前几天

一、临时工辞职提前几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按现行规定,临时工辞职也是需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除外。二、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在以下情况可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所以如果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要做好单位可能会向你索要的心理准备;如果你的档案存在单位的话,就要做好单位可能会扣留档案的心理准备;如果你的社保关系在单位的话,也要做好单位不给你办转的心理准备吧。辞职跳槽本身对于员工来说,是一个有风险的行为。在做出这个行为之前,需要深思并做好承担风险的心理准备,并且需要储备相应的法律常识来保存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必要时,也需要求助于专业律师为妥。综上,如果你只是一般的临时工,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转正后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工单位,如果属于事业单位聘用的临时工的话,先看一下签订的劳务合同有无特殊的规定,没有的情况下还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作为临时工,在提出离职的时候更应该谨慎,先查看一下签订的合同协议里面有没有关于辞职的特殊约定,没有的话就考虑一下具体什么时候提出合适,提出辞职的时候尽量找一个合适的辞职理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随着我们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支持各种中小企业,以及个人创业政
      随着我们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支持各种中小企业,以及个人创业政策的出台,多种多样的私人企业也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系列的用工问题。有些地方......


·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怎么写好?
      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怎么写好?一、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怎么写好?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


·网恋期间借钱没见面算诈骗吗
      网恋期间借钱没见面算诈骗吗属于借贷关系或者赠与,但如果之初就没有建立恋爱关系可能涉嫌诈骗。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


·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般来说,一方出轨对孩子抚养权影响不是很大。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年龄以及......


·医疗纠纷调解办法方式和特征
      医疗纠纷调解办法方式和特征医疗纠纷调解办法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


·软件代理合同处理有哪些
      软件代理合同处理有哪些办法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决定要共同合作什么事情的话,那么在签订合同以后,正常情况下,只要双方都严格的按照合同当中......


·高空坠物责任无过错是怎样判定的
      高空坠物事故常发于人口较为密集的高层住宅区,有时会因为住宅用户密度比较大,事故责任方难以推定的情况出现。这就牵涉到高空坠物责任无过错的说法。......


·一、父母的财产分配问题是什么?
      一、父母的财产分配问题是什么?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


·股东会决议实际控制人是谁?
      股东会决议实际控制人是谁?实际控制人,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


·误工费和生活费有区别吗?
      误工费和生活费有区别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


·买房首付多少最划算,比例是多少
      对于现在大部分年轻人来说,买房是这辈子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然而在现今这个工资上涨永远赶不上房价上涨速度的现实面前,让许多人无可奈何地选择了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