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解除劳动关系无效是什么?

我国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法制化程度越来越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非常必要的,一旦签订便不能随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一般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损失补偿,那解除劳动关系无效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无效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便可以解除劳动法律关系。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如在上述三种情况出现的时候,直接书面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的行为便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另外对: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无论如何都不允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例如劳动者身患癌症,用人单位不可以此为理由,将劳动者辞退。
  
  二、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对于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上称之为“过错性解雇”。也就是说,在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辞退无需承担相应责任。该条规定: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其他情况下则不可以。例如某员工样貌平平,其用人单位某商店认为该名员工因为样子不好看而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意,以此为由将该员工辞退,这种辞退行为便是违法的。但是,用人单位适用该“过错性解雇”法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即用人单位必须要举出证据证明劳动者出现了上述的这六种情况,否则用人单位将会承担举证不能而导致的败诉风险,法律依然会认定用人单位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管是哪一方违约,另一方都可以追究其责任。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无效,用人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司法鉴定人的风险如何规避?
      什么样的人办什么样的事儿,我们的社会现在越来越需要专业型人才,不论是什么样的工作,专业的人往往可以更为高效地完成,对于司法鉴定这样的事情来说......


·如果是负事故主要责任
      如果是负事故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不存在工忘的问题。待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如果你对认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醉驾撞死人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醉驾撞死人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醉驾撞死人属于过失犯罪,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对交通肇事......


·婚内申请抚养费可以吗?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取抚养费。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离婚,是否存在抚养费一说一直是个社会......


·一、南京终于等到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
      一、南京终于等到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根据《方案》,南京市将扶持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化租赁;鼓励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住房规模化租赁服务;同时,鼓......


·抢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怎么处罚抢夺罪
      抢夺虽然在很多方面与抢劫很类似,但到底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罪名,因此无论是在构成要件、立案标准还是量刑处罚上面都是不一样的。《刑法》中对抢夺罪的......


·随着手机功能不断的多样化
      随着手机功能不断的多样化,打麻将这一行为也从线下发展到线上。手机麻将游戏层出不穷,输赢不再仅仅限于几个游戏币,而是发展到通过微信红包转账,更......


·民法总则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新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关于虚拟财产的规定,我们都知道在网络中的游戏装备就属于典型的网络虚拟财产,但是......


·合同未到期辞退员工怎样补偿
      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1、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


·劳动合同保障谁的利益
      劳动合同保障谁的利益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上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确保实现同工同酬。2、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付出劳动......


·最高法关于妨害作证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妨害作证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