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意见怎么写?

生活中,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发生意外,经过专业鉴定,认定为是工伤的,可以依法获得赔偿。职工家属在进行申请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有一栏家属意见需要按规定正确填写。那么你知道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意见要怎么写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意见怎么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上,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以上内容属实,同意按工伤处理。”
  
  一般情况下在员工或者亲属查看工伤认定申请表上填写内容之后进行确认,如果没有问题即可签名表示同意按照工伤处理。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意见怎么写的全部回答。我们可以通过本文了解到,发生工伤的职工家属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时,填写意见这一栏不需要长篇大论,只需填写一句话就可以,同意或者是不同意按工伤处理,如果一切情况属实,在签名后就可以进行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国家赔偿有哪些方式2023
      国家赔偿有哪些方式(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


·房东迟迟不给退押金怎么办?
      房东迟迟不给退押金怎么办?一、房东迟迟不给退押金怎么办房东迟迟不退还押金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


·探视权强制执行程序是如何执行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夫妻离婚了,有一方没有和子女生活在一起,那么对方就有权去看自己的孩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探视权。如果一方去探视自己的子女......


·2023国家赔偿立案规定是如何计算的?
      一、国家赔偿立案规定是如何计算的?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照国家上年......


·股权拍卖隐名股东可以认定吗?
      股权拍卖隐名股东可以认定吗?股权拍卖中的隐名股东是无法进行认定的。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


·怎么偿还个人借款的利息
      怎么偿还个人借款的利息一、怎么偿还个人借款的利息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


·乡镇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乡镇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需要到当地的国土部门进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当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强制判决离婚。相信很多人都想问,如果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了?我们在下文做......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我国发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案件繁多,内容复杂,情节状况不同,有些案件中牵涉的不止两方,关系着多方利......


·欠钱不还起诉后他没钱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后他没钱不还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起诉后他没钱不还怎么办?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


·石城超生抚养费多少钱,石城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虽说国家已经开放了相关的准二胎政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家庭都可以生育二胎,生育二胎是需要在一定条件下的,如果不满足条件的话是需要缴纳关于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