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如何处理非法雇佣童工

对童工的使用,其实在我国是有限制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童工,但如果是童星的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招录的。不过要是非法使用童工的话,自然要对单位作出处理。那么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之日起,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三)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四)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商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五)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怎么认定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童工也是属于未成年人中的一部分,因此很多人会将童工与未成年工弄混淆。需要注意,在我国允许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但却不允许使用童工。至于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一般是会对饭店进行罚款处罚,同时要求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业主对小区有自治权利吗?
      业主对小区有自治权利吗?一、业主对小区有自治权利吗?业主对小区是有自治权利的,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业主委员会就是为了管理小区而设立的,......


·一、遗嘱公证能否注明本人父母已死亡?
      一、遗嘱公证能否注明本人父母已死亡?需要,这样就可以解释遗嘱中没有将父母作为继承人的原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人自己去世的,生前写的遗嘱就不能......


·严格意义上来说,污染环境这种行为,不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要为
      严格意义上来说,污染环境这种行为,不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责任。最主要的就是对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受害人提供赔偿,这就......


·土地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一、土地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土地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一、土地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


·一、父母离异未成年能不能分割到财产?
      一、父母离异未成年能不能分割到财产?父母离异未成年不能分割到财产,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


·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


·通州潞城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通州潞城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


·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怎么算(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


·?
      ?一、首付没有钱怎么买房子?1、寻求亲友帮助。如果和亲朋好友的关系不错,那么可以考虑找他们求助。但是要记得:向亲朋好友借钱要衡量对方的经济状况,......


·一、交通事故8级伤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8级伤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造成八级伤残的,需要对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哈尔滨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哈尔滨买房子首付多少钱知道你要买新房还是二手房他们是有区别的。哈尔滨首付买房最低首付:一般首套房首付为30%以上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1、在首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