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手指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您在日常工作的时候,如果一不小心发生了工伤肯定是自己和用人单位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有些意外总是难以避免。其实,现实生活当中,工伤的种类是有很多种的,他们的鉴定标准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将对手指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一、首先工伤发生以后要做些什么呢?
  (一)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工伤手指骨折赔偿标准是没有对应的,对应的只有伤残认定结果。(二) 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三)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要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四) 工伤认定是决定下一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及其待遇的重要一步,要抓紧去做。按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五)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多少,要按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确定。(六) 要提醒你的是,按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别让单位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
  二、手指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二)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为9级残疾。 在鉴定人必须是具有法医学鉴定人资格和法医临床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医院开具的伤残证明是有效的。但是必须向劳动部门申请伤残鉴定。对于伤残赔偿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1、造成一般伤害的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生活护理费、交通食宿费、工伤期间的工资等。2、造成伤残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手指骨折工伤鉴定在进行的时候,鉴定机构会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来。如果鉴定结果显示骨折严重的话,那么,劳动者一定要在拿到结果以后及时的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犯罪未遂构成特征有哪些?
      犯罪未遂构成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


·劳动关系变更为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关系变更为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劳务派遣关系其实就是一种雇佣关系,属于非就业形式,工作形式不拘泥于固定的范围,十分灵活,在实际工作......


·醉驾加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加醉驾的处罚为:吊销机驾驶证
      醉驾加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加醉驾的处罚为:吊销机驾驶证,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依法追究其他刑事责任。根......


·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两个证人吗?
      工作的时间,在工作的场合发生事故受伤的,申请赔偿的时候还需要先进行申请工伤鉴定,但是在面对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两个证人的这种说法的根据来源有所......


·法院对于销售劣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销售劣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销售劣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


·在我国工程质量问题一般为什么?
      在我国工程质量问题一般为什么?在建筑的行业中,工程质量检测是预示工程完成的最后一个阶段,工程质量的好与坏意味着使用者的生命是否安全,因此工程......


·海关行政处罚退港属于行政处罚吗
      海关行政处罚退港属于行政处罚吗?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等,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在行政处罚法当中是有明确规定,在海关检查当中,质量不符的货物是......


·湖北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湖北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现在很多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导致农村土地闲置,这个时候,其可以将土地承包出去,这样也可以获取一笔收益。按照有关法......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分给子女有效吗
      在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中或法院调解离婚的民事调解书中存在的双方达成合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他人的条款。实践大多是将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分割给子女......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一、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赡养老人和继承两者没有关系: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


·现在强奸罪坐几年牢
      强奸罪坐几年牢,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