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民间借贷利息如何计算

民间借贷利息如何计算一、民间借贷利息如何计算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许多人比较关心的话题是利息如何计算的问题,因为毕竟借款行为的初衷就是为了能赚取一些利息。面对猛增的各种民间借贷纠纷,最高法对此专门做了一个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规定,对于利息问题也做了细致的规定。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那么出借人就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如果借贷双方为自然人,然后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利息约定不明的,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款内利息。如果借款一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出借人可以主张利息,并根据借款合同内容和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一定借款内利息。二、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自03年以来,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产业得以快速发展。三、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要式合同的要式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类别?
      要式合同的要式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类别?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


·一、销售高管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销售高管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销售高管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


·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可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可以反悔吗??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


·雇佣童工后果有哪些?
      童工就是指未成年人,雇佣童工,就是企业,单位录用未成年人。很多人都知道,国家对于这一行为是明文禁止的,但现在很多的工厂,单位都出现雇佣童工问......


·离婚案抚养权如何进行争取的?
      离婚案抚养权如何进行争取的?一、离婚案抚养权如何进行争取的?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


·有关的罪犯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
      有关的罪犯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房屋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房屋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房屋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


·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
      企业年金方案是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计划和运行程序。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必须有......


·商标侵权取证后一年多才起诉合理吗
      合理,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


·维修合同模板内容有哪些?
      维修合同模板内容有哪些?维修合同模板内容有哪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