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所谓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通俗的说就是出境和入境的时候没有按照边境防疫检疫局的相关要求,非法的携带了一些没有经过边境检疫局的同意的生物制品以及宠物。这样的话时会违反我们之前所说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2017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认定条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认定条件
  
  侵犯的客体为国境卫生检疫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或该行为引起了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和单位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犯罪。
  
  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
  
  1、有无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
  
  2、是否引起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
  
  3、把握本罪与其他有关传染病防治犯罪的界限。
  
  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区别  
  
  (一)本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界限   
  
  两者存在诸多相同之处,如都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都以违反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前提,都有引起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后果,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皆出自过失,等等。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
  
  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国境卫生检疫的管理制度;而后者侵犯的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违反的行政法规不同。
  
  前者违反的是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后者违反的是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3)危害结果不同。
  
  前者引起了鼠疫、霍乱、黄热病、艾滋病等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后者则是引起了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
  
  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界限  
  
  (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界限   
  
  二者存在某些相似之处,比如,二者都违反了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有关规定;都可能造成了检疫传染病的传播;都危害了公共安全;都是出自过失。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的主要客体不同。
  
  前者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境卫生检疫管理制度,后者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管的正常活动。
  
  (2)行为的非法性不同。前者的非法性在于行为人违反了应当接受国境卫生检疫的义务;后者的非法性则在于行为人违背了对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既可能是国境卫生检疫职责,也可能是其他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
  
  (3)犯罪的危害结果不同。
  
  就危害结果的形态而言,前者既包括实害结果(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也包括危险结果(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而后者只包括实害结果一种,即必须发生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且情节严重的事实情况。就造成传播的传染病的种类而言,前者只包括鼠疫、霍乱、艾滋病等检疫传染病,范围较窄;后者则包括所有法定管理的3类35种传染病,种类繁多。
  
  (4)犯罪主体不同。
  
  前者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其主体;后者是特殊主体,仅限于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不能成为该罪主体。
  
  以上就是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认定条件以及本罪与其他相似罪名的区别与界限。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其实这条罪名就是说违反了相关条例将动物制品带入国境。其实国家这么规定也是为了咱们老百姓的安全着想,要是真的因为生物制品的带入造成了什么危害,真的是得不偿失。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进入,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民事起诉商标侵权的程序有什么?
      民事起诉商标侵权的程序有什么?一、民事起诉商标侵权的程序是什么?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


·未成年人偷家中钱,犯法吗?
      我们都知道,偷盗他人财物的行为,会构成盗窃罪,是犯法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偷了家中的钱,这种行为又该如何认定,也是犯法的吗......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法定情形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


·醉酒驾车检察院上诉到法院判要多久?
      醉酒驾车检察院上诉到法院判要多久?醉驾的案子到检察院了,需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能到法院了。醉驾的案子,如果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


·离婚后农村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我们知道,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实施了离婚后未成年人抚养费给付制度。可是,有很多人对农村离婚抚养费的给付还是比较疑惑。那么,离婚后......


·2023年太原市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
      太原市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太原市征地补偿规定是一类区片范围补偿标准为,水田/水浇地:440000元/亩;旱地/园地:220000元/亩;林地:110000元/亩;牧草地......


·民事诉讼提出管辖权异议缴费吗
      民事诉讼提出管辖权异议缴费吗一、民事诉讼提出管辖权异议缴费吗?提出管辖权异议不需要缴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


·一、交通事故撞成植物人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撞成植物人赔偿多少钱?车祸把对方撞成植物人,应当按照规定赔偿,一般在几十万左右,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


·飙车造成车祸违法吗
      违法,飙车对于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诉讼时效中断提起的期间还能上诉吗?
      诉讼时效中断提起的期间还能上诉吗?诉讼时效中断提起的期间不能上诉,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


·原公司欠债新股东承担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原公司欠债新股东承担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原公司欠债新股东承担法律责任是股东只负有出资义务,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